这取决于您的公司在上个月宣布的那月工资对应于个人税。通常,只要您在一个月之后宣布,税务局就不会为此找到一家公司。代金券应计入5月份的薪水费用,但4月份的薪水已发放。我们在6月初宣布的个人税是与相应4月份薪水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
可以参考各税适用的税率。有关特定项目,请参考税率表:
1.工资的超额累进税率为5%至45%。
2.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3.薪酬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应税金额减少30%。
4.对于劳务收入,将按比例税率计算,税率为20%。一次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