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合同工还是正式工,都应缴纳所得税。个人税与工作性质和工作无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役单位获得的离退休人员薪酬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
除按照规定收取退休工资或退休金外,退休人员还从原始工作单位获得各种类型的补贴,奖金和实物,这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退休工资,退休工资,退休生活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退休人员从原单位获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应当以“工资和薪金收入”减去成本扣除标准。应税项目支付个人所得税。
答:国税函[2005] 382号规定,退休人员重新就业后取得的收入,在扣除个人收入规定的支出扣除标准后,应当对工资,薪金的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收法。
1.雇员已与雇主签订了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劳动合同(协议)。有长期或持续的雇佣关系和雇佣关系;
2.受雇人员因请假,病假,休假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时,仍享有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3.雇员享有与该单位其他正式雇员相同的福利,社会保障,培训和其他福利;
IV。雇主负责组织员工的工作晋升和职称评估。
提醒:根据财税[1998] 85号文件:已按规定退休和退休的个人不得就其退休金(如退休金,退休金等)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劳资关系,则应根据再挣收入的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存在劳资关系的,按照劳动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