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税收负担的直接性因此不容易传递。
第二,税基的广泛性。征税对象的收入可以是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从各种纳税人(例如家庭,企业和社会团体)获得的个人净收入。
同样,税收管理很复杂。因为所得税的征税基础是通过复杂计算获得的应税收入,所以可以在此基础上计算应纳税额。在企业中,应扣税收入和会计利润。在家里,还需要复杂的计算。
然后,税收分配的渐进性。累进是指经常性项目通常采用累计税率,税率设计应尽可能反映数量和数量的公平原则。在垂直公平中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税收的弹性。
税收的弹性意味着,在累进所得税制下,所得税的边际税随着应税所得税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所得税的收入随着经济的繁荣而增加,而随着经济衰退而减少。 。它使税收收入具有灵活性,并可以起到调节经济的“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外国所得税
18世纪末的所得税是在英国发起的。英法战争时期,为了提高战争成本,英国首相皮特(W. Pitt)(1759〜1806)创造了一种新的税种,称为“三级税”,这是所得税的原型。 。但是,由于不完善的税法和过度的逃税行为,1799年废除了新的所得税法,为英国的所得税制度奠定了基础。 19世纪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相继征收了所得税。所得税已从临时税发展为“常规税”,在许多现代西方国家,所得税已从辅助税演变为主要税。资本主义国家所得税主要采用分类所得税制度和综合所得税制度,也采用分类,合并和购置。分类所得税制度是指对纳税人的各种收入分别征税,例如工商企业利润的企业所得税,工资和薪金等级的酬金税,利息的利息所得税等;它是指对纳税人的总收入征税。在大多数当代国家中,采用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方法,即按照分类缴纳税款,然后计算纳税人的总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并允许计税。记。当前的所得税已发展成为当代的重要国际税收。它不仅在资本主义国家得到实行,而且许多第三世界国家和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如罗马尼亚,匈牙利,南斯拉夫等)也已得到实施。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往来和跨国公司的发展,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税问题日益突出。这是避免国与国之间双重征税协定的主要内容。
对于个人所得税,大多数国家/地区根据纳税人是否具有居民身份而征收不同的税收范围。根据居住国的税收管辖权,属于该国的所有居民,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应对其本国和外国收入征税;根据原籍国的税收管辖权,他们是非居民。这些收入来自该国家,并且仅对在该国家领土内获得的收入征税。
在征收国有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中,征收方法并不相同。有些国家必须对所有国有企业征税;有些仅对营利性业务征收,而对铁路,航空,邮政,电信等部门不征收。
中国的所得税
中国长期以来处于封建,半殖民地和半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发展缓慢,缺乏实施所得税制度的社会和经济条件。直到清末,一直有一项所得税倡议,但是已经反复讨论过。中华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于1936年10月征收所得税所得税和证券存款利息。 1937年以后,它逐渐对营利业务征收所得税,在特殊时期对超额利润征收所得税,并对财产租赁征收所得税。这些所得税构成了国民党政府的直接税制。一种
中央税是国家税制,美国国税局收取以下税金:
1.增值税;
2.消费税;
3.燃油税;
4.车辆购置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
7.储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
8.本地和外国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公司所得税;
9.个体工商户和集市所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中央税,滞纳金,偿还税款,罚款。
11.证券交易税(在征费前不对证券交易所征收印花税);
12.由铁路,银行总行和保险公司支付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13.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和地方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合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由2002年1月1日以后新申请工商注册和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5.中央政府明确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其他相关税费。国家税务总局。
当前的地方税主要包括:财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车辆和船只使用税,城市维护和建设税,印花税,宴会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市场交易税和其他税。此外,以下税项被归类为地方固定收益:1地方国有企业所得税,地方国有企业调整税; 2。石油部,电力部,石油化工公司和有色金属公司的产品税,营业税,增值税,按地方财政固定收入的30%; 3人收入调整税,奖金税,建筑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
1.国家税是国家税制,与“地方税”对称,是一个国家的税收共享系统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社会分配的作用。中国每年超过90%的财政收入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2.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性。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税收。根据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权以及收入控制权进行分类。地方税是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的税,由地方政府管理和使用。
以前的利息税调整
1,是在1950年建国之初,中国已按5%的税率征收利息税。 1959年,中国人民银行降低利率后,国家立即暂停了
2的利息税,1980年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1993年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再次将利息税作为税收项目,但是如果当时个人储蓄存款的数额很小且物资供应相对紧张,则随后征收免税所得税。
3。 1999年,国务院决定于1999年11月1日起恢复利息税,税率为20%。
4。 2007年7月20日,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的所得税率调整为20%。
5,国务院于2008年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免除利息税。 。
扩展
1.通过税收影响居民的收入水平,调整财富不平等和差距在贫富之间。
其次,通过实际利率的变化影响家庭储蓄。
第三,促进将家庭储蓄转移到投资领域。
通过降低私人投资的机会成本来促进私人投资的增长,并形成社会投资的可持续增长机制。
第四,遏制储蓄增长并扩大消费者支出。
五,增加财政收入。
利息税是经济的稳定收入来源,而且其年度规模还在不断增加。 2006年利息税总额459亿元,占税收总额的1.2%。
在开始征收利息税时,国民储蓄存款的增长率确实出现了大幅下降。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大幅增长,居民消费开始活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息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