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特殊补充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纳税人抚养一名或多名受抚养人的maintenance养费。应符合以下规定标准固定扣:
(一)纳税人是独生子女的,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其子女及其兄弟姊妹分担扣除额,每月为2000元,每个人每月分担的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它可以由家属共享或通过协议共享,也可以由家属指定。同意或指定分配的人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并且指定的分配优先于协议的分配。具体分配方法和金额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受抚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年满60岁且子女均已死亡的祖父母和祖父母。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特殊附加扣除操作方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纳税人享受特殊额外扣除的计算时间如下:(6)ing养老人:从受抚养人年满60岁的月份到the养义务结束的那一年年底。
第16条纳税人可享受特殊的额外减免来支持老年人,他们应填写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每月扣除额,受抚养人的姓名以及身份证件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亲属关系与纳税人;有一个共同的支持者是的,您需要填写信息,例如分配方法,共同支持者的姓名以及身份证明文件的类型和编号。
纳税人需要保留信息以供参考,包括:关于指定或指定分配的书面或共享书面协议。”
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到四川创新创业,在11个地区开辟“绿色通道”
今年,我省全面启动了“百人计划”,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制定了《四川省“百人计划”的若干政策法规,引进人才享受特殊的生活和工作待遇》。,资金,任期,工资,创新创业,税收,医疗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就学,评估和激励措施等一系列突破性的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四川和全省的特点在引进人才方面的工作决心和强度。
身份:实施四川“绿卡”
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和来回自由”的政策,积极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四川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条件。引进中国国籍的人才,并申请“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证明书”,作为四川的“绿卡”,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并享受四川海外侨民的优惠政策出国留学高级人才和“ 100人计划”
投资:该省每年投入专项资金超过2000万元
坚持“人力资本投资是最有效的投资”的理念,我省每年将投入专项资金2000万元以上,并给予每人100万元的人才引进审批。被列入省“百人计划”。主管当局和地方政府支持其他资金。
由省政府在引进人才回国时授予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等方面的人才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治待遇:可以担任领导职务
引进的人才可以在大学,研究所,国有企业,国有商业和金融机构以及主要科学技术负责人中担任中级或更高级别的领导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家和省的项目,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引进人才可以作为各种政府奖励的候选人,可以为喜欢党的爱国主义,具有高度代表性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做出适当的政治安排。
报酬:奖励比率最高可达成就转换收益的50%
引进的人才可以申请各种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科研基金项目,科技基金和产业发展支持基金;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重大项目,可以通过专项项目的形式予以支持。
引进的人才,例如个人专利,发明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已转移到企事业单位,并可以实施收入分配的方法,例如买断,利润佣金和价格分成。引进人才后,单位成功地转化了科技成果成果,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就者进行奖励,奖励比例可达成果转化效益的50%。 ;与单位协商并达成协议后,整理者成功地转换了工作发明的成果,您可以享受不低于65%的转换后收入。
生活安排:享受特殊医疗
坚持一流人才和一流待遇,制定医疗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就学等方面的特殊优惠政策,努力减轻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
引进人才并根据“ 100人计划”回执申请“特殊医学证明”,并享受与“省优秀专家”相同的医疗待遇。
引进有才华的配偶一起返回中国(来中国),并愿意在我省工作,雇主将妥善安排工作;如果暂时无法安排,雇主可以参考单位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以适当的方式支付生活津贴;如果确实有困难,地方组织和人事部门会积极帮助推荐工作。
介绍了上小学和中学的有才华的孩子。根据我省针对在中小学就读的高水平进口才艺儿童的特殊优惠政策,请在您工作的城市(县)范围内一次选择中小学进行学习。在该国申请非义务教育的中国出生的才能子女可能会得到额外的照顾。引进人才的中国国籍儿童将在相同条件下被普通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如果外籍子女申请国内高等学校,将按照有关外国留学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录取。
国税发[1995] 115号
条款规定,以非现金形式向员工提供福利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企业组织集体用餐,是否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没有现金或实物,而是集体消费可以认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
财税[2004] 11号
文章还规定,该部门免费为员工提供差旅,个人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能获得现金和实物。员工晚宴的组织是否也应参考实施?请指教!
员工的晚餐不同于由于加班,加班等为工人提供一定标准的免费餐食。由于这笔钱相对容易确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应交的税款似乎是定论的。
但是晚餐明显不同。例如,我们有一个七人或八人的晚餐。我爱龙虾。我点了一个。你喜欢喝酒。我也有一个瓶子。您可以在消费过程中订购龙虾。我根本不吃东西,您也没有喝我订购的酒,这样就无法确定每个人的具体摄入量。如果您平均向每个人征税,有些人可能会感到不高兴,但是税收要求明确的税收目标和应纳税额。税务机关根本无法进行这样的调查。税法的
执行规则指出,个人获得的应税收入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如果是实物收入,应根据所得凭证上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没有实物凭证或凭证上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主管税务机关应参照当地市场核实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实际上,团体晚宴无法确定每个人的负担,因此不可能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晚宴的目的,应允许举行集体晚宴。对于培训晚宴,工会晚宴,3月8日或5月1日晚宴的庆祝活动,应收集相应的主题,但要受这些主题的限制限制不能超出。我认为,例如福利费,工会费和教育费,我可以安排和支付这种集体用餐,无论个人所得税如何,都应允许这种集体用餐。
如果税务机关认为应纳税,则还应具有相应的规定以支持应纳税额的计算。不能将个人的受益人数量与晚餐等集体活动区分开。
我认为这个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例如为每个人筹集资金,为每人支付50元的晚餐费用,当然,不会出现个人所得税问题,例如公司组织,还有多种付款方式,可用作部门会议,活动(例如羽毛球比赛后的晚餐)。它可以包括在福利费用和工会基金中。当然,您可以找到一种方法来找到税前付款的有效理由。通常,您不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它主要取决于它是否与公司活动有关。当然,如果没有理由,那纯粹是花钱。金钱和晚餐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正如大为所说,晚餐的规模也应加以考虑,因为谁知道是要晚餐,还是只是拿餐单向个人报告?
中提到的非现金福利仅适用于个人消费品,例如住房和汽车,并且具有很高的实物价值。它们不包括集体公益活动,例如企业组织集体晚宴。
企业举办的集体晚宴不等于公司对员工的奖励。此类公司集体公益活动只是企业的特定和普遍活动。给员工带来的好处不明显或次数不多,金额不大。此外,企业集体晚宴的费用也有限制,超出部分不能在税前支付。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免费向营销人员提供个人奖励的企业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 11号)
中提到的单位为员工提供免费旅行,但这是对员工的奖励。金额很大,受益人很特殊。因此,该文件规定:规定,在商品营销活动中,公司和单位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访问等名义组织营销活动,以表彰具有出色营销业绩的人员,并通过免征个人奖励营销业绩。差旅费和旅游费。(包括实物,有价证明书等),应将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营销人员的应纳税所得额,应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提供以上各项的企业和单位:提及的费用应预扣并支付。其中,企业职工享受的报酬应与当期工资和工资相结合,并根据工资和工资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劳务报酬,按劳务收入项目,视为当期劳务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