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礼品形式出售的房产,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受赠人无偿取得赠与人赠与的不动产,并再次转让该不动产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当扣除房屋买卖中已缴纳的税款及相关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余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适用税率作为个人所得税支付。
如果捐赠的房屋是卖方家庭的唯一房屋,并且原始购买时间超过5年,则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