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中纳税筹划的探讨》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在《财经界》NO.10 2007
不过在他们的网站上没找到
如果找不到书,我有可以借你,不过看完得还我
在做混合销售时,应与对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为销售合同,一份为提供服务合同,销售设备定为销售额60万元,服务合同为40万元。这样销项税60*17%%,进项税也为60*17%%,可以不用交增值税,只对服务合同40*5%%=2(万)交营业税
问题一、可以将租赁费分别为房租费、水电费及其他用品的租赁分别租赁和核算。至少可以少缴房产税。因为房租收入的房产税是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的。水电费可以直接由租赁方按实支付即可。 问题二、可以将农场和布厂设为独立法人。布厂从农场采购的棉花可以抵扣13%%的增值税。而农场销售棉花可以免交增值税的。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定,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即对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产品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晶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规定:从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入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0%%提高到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0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12号)的规定依13%%的抵扣率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