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应扣除退休人员从原单位获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从扣除费用的标准上,按照“工资,“薪income收入”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照《个人所得税法》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后,聘用退休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工资收入和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7款规定,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结算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发给干部和职工的退休生活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人员从原单位(包括其他单位)的再就业收入不包括在退休工资中,而是工资,薪金收入或劳动报酬,应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分别。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计算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从退休人员的再就业获得的收入被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扣除标准支出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再就业所得的劳动收入按照“工资收入”的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由于退休人员不再支付五险一金,不再有个人保险费用和公积金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
第4条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如何计算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答复”
国税函〔2005〕382号。
已收到您的局“关于如何计算非全日制和退休人员再就业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说明”(夏地税发[2005] 34号)。经过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分配办法的通知》规定《个人所得税征收》(国税发〔1994〕0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规定,非全日制工作人员取得的收入,应按照下列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具有“服务报酬”的应税项目;依照个人所得税法扣除标准后,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收入和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5年4月26日
财税[2001] 1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用人单位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收入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与雇主解除雇佣关系性收入(包括经济补偿,生活补贴和雇主支付的其他补贴)的收入少于前一年雇员的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如果收到的离职津贴超过当地雇员去年平均工资的3倍,该如何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的个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1999〕〕178号如下:
1.因劳动合同解除而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应按“工资收入和薪金收入”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其次,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巨大,被解雇的人在一段时间内可能没有固定收入,因此,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被一个人视为一次获得几个月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并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具体的平均方法是:将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企业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和薪金收入,并按照纳税所得额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收法。企业中个人工作的年数是根据实际工作年数计算的,超过12年的计算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