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国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众人帮收个人所得税吗

提问时间:2020-04-3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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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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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

(2)国家发行的国家债务和金融债券的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转移费和遣散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8)各国大使馆,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应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予以免税;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议中规定的免税收入;

(10)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那些个人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年修订)的规定,第4条“以下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方面的奖项保护等;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四分之一的福利,退休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六。士兵的服务调动和遣散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结算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

8.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各国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十,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人,孤儿和烈士的收入;

2.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3.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股息收入减去10%的税率,均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他“股票转让”,“利息,股利,股利收入”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2007年修订)及其《实施条例》征税。

哪些个人所得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文件,法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有: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获得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奖项,环保征收个人所得税。

(2)设立乡(含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县(含县)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和章程或类似组织,并奖励愿意这样做的人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奖金或奖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具有利息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关于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

蔡水子(1999)第267号进一步规定,应当获得按照国家或省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通过将其存入银行的个人帐户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Guo Shui Fa(1999)第180号文件还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用帐户并享受优惠利率存款,对所得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向那些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发出的具体法律通知,一般指国务院批准的其他项目补贴和津贴以及免税补贴和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工程院学术津贴和高级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导致雇员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出现某些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将从以下方面获得收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费用或工会资金支付给雇员的临时生活困难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以下收入不属于免税福利费用范围,应将其收入工资和薪金收入中以计算个人所得税:

①各种补贴和从福利费和工会资金中支付给个人的补贴,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

②每个人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员工的补贴和津贴;

③个人购买汽车,房屋,计算机等的单位不是临时生活困难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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