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94)财税字第020号的规定,个人自用五年以上,是唯一居住住房收入的家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税字》(1999)第278号的规定,为鼓励个人购买住房,纳税人出售自己的房屋并计划在出售后一年内以市场价格购回房屋。现有房屋中的一部分被出售。根据购置房屋的价值,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的住房个人所得税。具体措施有:
①出售现有住房的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在进行所有权转让程序之前以税收保证金的形式支付给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税务机关应正式向纳税人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款收据》,并存入专户。
②如果个人在出售当前房屋后的一年内购买了新房屋,则将根据所购房屋的数量退还相应的税款押金。如果房屋购买金额大于或等于原始房屋销售(原始房屋是购买的公共房屋,则应从支付给财务部门或原始财产单位的收入中减去原始房屋销售金额,相同如下),押金将退还;少于原房屋销售量的,按已购买房屋在原房屋销售中所占比例退还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支付给国库。
③如果个人在出售当前房屋后的一年内没有回购房屋,则所有已缴纳的税金都将用作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库房。
④个人申请退还保证金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信息……I.根据(94)财税字第020号规定,个人使用个人转移超过5年,并且是唯一来自家庭居住房屋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④申请退还保证金时,个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销售,购买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退款程序。
⑤在行政区域内买卖房屋的个人有资格退还押金。他们应向负责缴纳押金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押金。
3.财产转让所得的收入,财产转让所得的余额减去财产的原始价值和合理费用,为应税所得,税率为20%
具体分配方法和金额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