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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该国“合法剥夺”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手段。他们的系统设计是否完整以及其运作方式直接关系到公民的基本财产权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以及一个国家是否稳定随着繁荣的发展,因此每次税收改革都会影响到全国每个人的心。本文旨在从对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修订开始,并从局部角度对未涉及此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一些剩余问题提出一些看法,并尝试建立更多的观点。公平合理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律规范调整了税收征收机构与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在征收和管理个人收入期间发生的社会关系税。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含义:
(1)维护中国在国际经济交易中的权益。
(2)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便利处理与对外经济交流和技术交流有关的小额税收问题。
中国按照国际税收惯例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仅有利于维护中国的权益,而且有利于研究和正确处理国际双重征税和税收抵免问题。平等互利的原则。
(3)有利于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收入,发展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
中国的个人工资和薪水相对较低,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个人收入将继续增加。
因此,对于高于轻收入的个人收入,应根据内部和外部一致性,适当调整和合理负担的原则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不仅有助于该国积累资金并平衡税收负担,而且还可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有利于发展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
展开信息:
税收对象
法律对象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有收入的人和不在中国居住但从中国获得收入的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在中国获得收入的外国人和香港人。孔来自澳大利亚和台湾的同胞。
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纳税人
没有居所或没有在中国居住或居住不足一年的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并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仅对来自中国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个人所得税-维基百科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的原因及对策
简介
1.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经过两个世纪的发展和完善,
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现代政府公平分配社会财富,组织财政收入,规范经济运作并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的主要税收的重要手段。但是,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规模很小,收入所占比例过低,这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不相适应,阻碍了个人所得税总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
首先,公民对纳税的意识不强,对基层代收代理机构的理解也落后了。
其次,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征直接产生不利条件。
第三,个人所得税和特定的收款管理方法非常不完善。
第四,管理方法落后,收集和管理信息不畅通。
第五,对个人收入缺乏有效控制。
第六,目前的模式在扣除个人所得税方面有不合理的规定。
此外,中国的税收征管理论相对薄弱;调整个人收入的税制尚待完善,这对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一定的限制。
其次,解决中国个人所得税损失的对策
面对巨大的个人所得税损失,寻求对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全面了解个人所得税,了解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环境和现状。基于现实的馆藏管理,建立积极的促销意识,并逐层进行深入,关键的突破,制定运营计划并建立具体的收集和管理目标,这些目标可以分为短期和长期目标。
(1)近期目标是加大力度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巨额亏损并填补漏洞。目前,我们应该在以下方面做好工作:
首先,注意纳税申报并加强预扣和支付。
第二是建立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特殊审核系统。
第三是要做好高收入者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管理。
第四是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权力,优化税收征管机构的服务。
(2)长期目标是解决个人所得税中出现的问题。要树立现代管理思想,依靠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科学,严格,高效的税收制度和征收管理制度,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提高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一支具有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队伍,有效协调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工作,沟通内外部信息,指导税务代理,发展税收咨询服务。
第二步是积极促进税务代理机构和计算机应用程序和网络的计算机应用程序的普及,保持信息流动,实现收入申报,付款监控集成,以及实现数据和数据共享以及动态管理。
第三是尽快过渡到严格的处罚。严格管理重罚是限制纳税人行为,减少税收损失,增加财政收入的有效途径。
第四,税务部门应建立不受行政区划限制的大型信息和数据处理中心。依靠现代管理技术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流失。
第五步是完成向综合所得税制的过渡。逐步建立以个人和家庭为主要报告主体的涵盖个人全部收入的综合所得税报告,并从税收制度中解决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弊端。
第六,建立完善的税收制度来规范个人收入。国家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征收遗产税,赠与税和社会保障税,建立和完善规范个人收入的税制,避免单打所得税的情况。
简而言之,由于中国实行个人所得税的时间相对较晚,因此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学校太狭窄,收入比例低,而且个人所得税仍然存在缺陷,这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不相容。这严重制约了个人所得税组织的财政收入,公平的社会财富分配和充分发挥调节经济运行的作用。因此,必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建立与中国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科学税收制度,同时,有必要建立强大的部委收集和管理团队。全面有效地监控个人收入,从而不断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国家财政,为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纳税人或配偶支付的社会保险金
慈善捐款实际支付但不超过50,000泰铢的金额
实际支付的金额
实际捐款金额,但不超过标准扣除额和津贴的收入的10%
2.3股息的税收抵免
任何在泰国定居并从在泰国注册成立的法人公司或合伙企业获得股息的纳税人都可以享受税收抵免。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应将其股息总额按所收到的税收抵免额计算。然后,税收抵免额可抵扣其税收义务。
税收抵免=股息x公司税率/(100法人税率)
3.税率
3.1累进税率
适用于应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应税所得税率(%)税额累计税额
0-80,000(2004年之前)免税-
0到100,000(从2004年开始)-
100,001-500,000 10 40,000 40,000
500,001-1,000,000 20 100,000 140,000
1,000,001-4,000,000 30 900,000 1,040,000
4,000,001及以上37
如果2.1中提到的收入类别(2)-(8)的年收入超过60,000泰铢,纳税人必须通过将应税收入乘以0.5%来计算税额,并将其与应税收入进行比较按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纳税人应按较大者纳税。
3.2单独征税
在计算纳税义务时,纳税人应不包括或可能不选择将这些收入包括在应税收入中的几种类型的收入。
出售不动产产生的收入
纳税人在计算PIT时,不应将通过遗赠或赠予方式获得的不动产销售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是,如果出售是出于商业目的,则必须将此类收入列为应课税收入。但是,从2003年1月开始,如果在出售主要住所之前或之后的1年内将购房收益用于购置新房,则不应将其得益计入收入。
兴趣
根据纳税人的选择,利息收入可以从PIT的计算中排除,前提是从源头代扣15%的税。但是,以下形式的个人利息收入免征15%的预提税; (1)政府机构发行的债券或债券的利息,
(2)在应纳税年度中,如果收到的利息总额不超过20,000泰铢,则应向商业银行的储蓄存款支付利息,
(3)金融公司支付的贷款利息,
(4)从泰国的一项特定法律所组织的任何金融机构那里获得的利息,目的是借钱促进农业,商业或工业。
股利
纳税人为泰国居民,并从注册公司或共同基金获得股息或利润份额,而该股息或利润份额已按来源的10%的税率预扣税,则可以选择将此类股息排除在应纳税所得额之外计算PIT时的收入。但是,这样做的话,纳税人将无法按照2.3所述要求退款或抵免。
4.预扣税
对于某些收入类别,收入的付款人必须从源头预扣税款,提交纳税申报表(视情况而定,表格PIT 1、2或3)并将预扣税款的金额提交给地区税收办公室。然后,在提交PIT纳税申报表时,应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中扣除预扣税款。以下是某些收入类别的预扣税率。
收入的预扣税率类型
1.就业收入5-37%
2.租金和奖金5%
3.船舶租赁费为1%
4.服务和专业费用3%
5.公众艺人酬金
-泰国居民
-非居民
5%
5-37%
6.广告费2%
5.纳税
纳税人有责任在纳税年度后的3月的最后一天提交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表格PIT 90或91),并向地区税收支局付款。得出收入类别的纳税人(5)-(8)在纳税年度的前六个月,还必须提交半年申报表(表格PIT 94),并在该纳税年度的9月的最后一天向地区税收支局付款。任何预扣或已缴纳的半年度税款,可以在年底用作抵免应纳税额的抵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