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的1月15日为报告时间,每天罚款10元。
2018年1月宣布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属于2017年12月。
根据税务局为您批准的内容,如果每月报告一次,则每月报告一次,并且纳税申报期属于上个月
在个人所得税法修订之前,个人所得税的报告期仍在下个月的第七天之前。还有其他地方可以与其他纳税申报日期保持一致,默认为下个月的15号。具体请参见《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9条代扣代缴人代扣代缴的每月税款和纳税人应自行申报的每月应纳税款,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支付给国库,并将纳税申报单提交税务机关表。
应付的工资税应按月征收,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将其缴纳给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收入应缴纳的税款可以每年计算,每月预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应缴纳的税款,按年度计算,并按月预缴。纳税人应在下个月的7天内提前付款。税款应在年终后三个月内结清,多退少退。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应按年度计算,纳税义务人应在年底后30天内缴纳国库税,并缴纳税款。返回税务机关。纳税人一年内从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取得收入的,应当在取得各项收入后的七日内预缴。付款应在年底后的三个月内结清。
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在年底后30天内将应付税款支付给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
实施条例:
《税法》第九条第二款提到的特定行业是指采掘业,海洋运输,海洋捕捞以及国务院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产业。
税法第9条第二款中提到的按年计算和按月预付的税款计算方法,是指针对特定行业员工的工资薪金应缴纳的税款,按月预付在一天结束后的30天内,将汇总年度工资和薪金收入总额,并根据12个月的平均值计算实际应纳税额。
《税法》第9条第4款提到的纳税人,应在年底后30天内向国库支付应付税款,是指从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中获取收入的纳税义务在年底个人,自收入之日起30天内将应付税款支付给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