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障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公司签署购买社会保障的合同
支付所需的费用。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仍为3500,2018.10.1。之后调整为5000元起征点。
雇主支付社会保险的一般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天内向当地社会保险代理机构申请社会保险登记,并领有营业执照,登记证或单位印章。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签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如果雇主的社会保险注册项目发生变更或雇主依法终止,则应在变更或终止后30天内前往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办理变更或取消社会保险注册;
用人单位应在受雇之日起30天内向社会保险代理机构申请其雇员的社会保险注册。社会保险登记未完成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核实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雇主应按时全额申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因不可抗力等法律原因而推迟或减免。用人单位应当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将每月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的详细情况通知我;
如果用人单位未宣布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则应按单位每月付款额的110%确定应缴金额。代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劳动法》规定,工资每月支付。可以支付当月前一个月的工资,但是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工人可以去劳动监察小组投诉,劳动监察小组将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工资。补偿。
《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工人。不得无故扣减或拖欠工人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工资必须在雇主和工人之间商定的日期支付。如果是假日或休息日,则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施每周,每日和每小时工资制度的人可以每周,每天和每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金;差额应支付;如果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应责令用人单位按50%至100%的标准向工人支付赔偿: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或国家法规的规定全额和及时地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支付工人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人;
(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费;
(4)根据这些规定,在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下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