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定。
具体来说,您可以查看个人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并注意工资收入,营业收入和意外收入之间的差异。
使用此自检表,您必须证明账簿中的708万是合理合法的,并且仅申报704万。例如,如果您的帐户中有70,000个未达到1600,因此没有声明,那么您可以写40,000。然后上交。
但是,如果您的帐户只有10,000,那么708-1 = 707,剩下30,000。您必须找到原因。
建议您查看社会保障的各个部分,因为这部分将在工资中支付,并且不包括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后优惠政策趋同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164号)第5条第(2)款规定个人通过提前退休程序适用的年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应根据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前退休手续数的年平均分配额确定,并分别采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 {[(一次性补贴收入÷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前退休程序的实际年度总数)-扣除费用的标准]×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法定退休程序的提前退休程序实际年数
因此,提前退休并获得一次性补贴的个人不能免征个人税。综合所得税税率表必须单独应用以计算和缴纳个人税。
首先来看优惠企业所得税或优惠个人所得税,这两者是不同的:
在通过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人民政府的捐赠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可以扣除年利润总额的<= 12%。
《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个人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向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严重的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捐款,捐款金额不得超过应纳税额纳税人申报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收入的30%(如果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只能按照捐赠扣除额扣除);对于向中华慈善总会的捐赠,个人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前全额支付扣除额;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完全扣除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构对红十字会的个人捐款;一些批准的基金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和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十字会等,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全额扣除个人捐赠给他们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