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政府,国务院和人民解放军上级部队以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学,文化,体育等奖励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政府特殊津贴。
4.养老金和救济金。
5.保险赔偿。
6.军事转移费和遣散费。
7.清算费,辞职费,退休工资。
8.使馆在中国的收入。
9.勇敢是一种奖励。
10.五种保险和一金。
11.教育储蓄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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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而言,子女应为纳税人直接监管的子女,领养子女,孙子女,孙女以及出于其他原因而得到合法承认的监护人。离婚夫妇的子女根据法院的决定和协议享有减税优惠。一个孩子只能由一个或一对监护人(夫妇)宣布。换句话说,孩子的个人减税可以由配偶共同或分别宣布,也可以由配偶和其他参与监护的监护人宣布,但每个孩子的申报金额是固定的,只能申报在人与人之间共享。如果三个人宣布生育,那么三个申请人平均享有子女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