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收入的基本税收政策的通知》的第3条(财税[2006] 10号)。 :费用)撤回原先存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单位支付给个人的住房公积金:
允许单位和个人从其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不超过该雇员上一年平均月薪12%的范围。单位和个人从业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平均月薪,不得超过其所在工作地区所在城市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具体标准应当按照各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超过按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将超出部分计入个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财税[2006] ]第10号):,《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政发〔2005〕5号)等规定,单位个人不得超过上一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在12%的范围内,实际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从个人应税收入中扣除。单位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所在城市上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工资的三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将其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
住房公积金不缴税。
住房公积金未按要求计入个人所得税基础。因此,雇员在存放住房公积金和提取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的余额时免交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比例和标准的,应当将其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和工资性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民营企业和其他城市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存放的长期住房和他们的员工。节省。
城镇中的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注意:并非每个社区城市的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市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支付住房公积金。(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雇员和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得少于前一年雇员平均月薪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费率。具体存款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原则上,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存款人的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
如果单位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存款登记或者未办理单位雇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程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其在一定时间内处理。限制;精细。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或者未清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缴存;仍未缴纳定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