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株洲工资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4-29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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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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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问题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如何计算其年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澄清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自缴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6〕1200号):个体工商户和个体经营者的个人收入税款应按征收率核定将征费率转换为应税收入率,并据此计算应税收入。

根据上述口径,转换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2万元的,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自我纳税申报表。转换公式为:应税收入率=征税率÷税率,但由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因此不能直接采用该税率。,后推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快速计算扣除额)÷税率

核定征收个体户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个体工商户定期配额管理规定》,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配额纳税。如果实际营业额和收入高于固定金额,则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固定金额。如果您认为“纳税是光荣的”,则可以申请增加配额。

根据湖南省地方税法规定,如果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固定金额个体户无需在年末申报个人所得税,则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局将指导您填写申报表,如果如果您以固定金额缴税,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该问题的补充回答:在湖南长沙,个人所得税与利润无关。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根据年度收入,成本和支出进行审计的个体工商户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是用来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因此,这种类型的纳税个人所得税与利润有关。

如果它属于固定税额,则与利润无关,而与收入无关。因为,应纳个人所得税=总收入*附加税率,长沙市的附加税率是根据不同行业设定的,约为1%-3%。

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带扣员工的个税吗

原则上,应根据利润额按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大多数自营职业者的账簿都不完整,也无法准确地计算利润,因此税务机关会根据个人的行业利润率,规模和其他条件向您征收批准的税款。

1.根据《个体工商户定期配额管理规定》,自营职业者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配额缴税。如果实际营业额和收入高于固定金额,则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加固定金额。如果您认为“纳税是光荣的”,则可以申请增加配额。

(1)湖南地方税务法规,如果年终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固定金额个体户无需申报个人所得税,则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局将指导您填写申报表如果您按固定金额缴税,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与利润有关。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以年收入,成本,费用和支出为基础,根据审计所得的个体工商户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5%-35%超额累进税率是用来支付个人所得税的。因此,这种类型的纳税个人所得税与利润有关。

(3)如果税款是固定税率,那么它与利润无关,而与收入无关。因为,应纳个人所得税=总收入*附加税率,长沙市的附加税率是根据不同行业设定的,约为1%-3%。

其次,它被批准为征收个人家庭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如下:

经批准征收个人所得税且每月营业额少于20,000元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0%;批准的每月营业额在20,000元(含)和50,000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按0.6%的核定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每月营业额在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之间的,超过2万元的部分,个人所得税按批准的1%征收率征收;月营业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超过2万元的,按核定的1.8%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批准的月营业额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将不再批准购买税控设备,并统一使用固定价值的发票。对于购买了税控设备的人,他们可以继续使用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