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关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清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
纳税人办理2019年年度结算的时间是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如果在中国没有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之前离开,则可以在离开前办理年度结算。对于
51个税收提醒,申请年度退税的纳税人应提供在中国开设的合格银行帐户。
税务机关审核了规定后,将根据国家财政总署的相关规定,在确定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结算地点)处理退税通过本公告第9条接受年度结算报告。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其有效的银行帐户,或者所提供的信息不正确,则税务机关会通知纳税人进行更正,并且纳税人应在依法作出退款后依法办理退税。更正。
为了便利纳税人获得退税,如果纳税人的2019年综合收入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会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的退税功能(包括移动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纳税人可以通过简单的纳税申报表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处理年度退税。
[重要提醒]如果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则无需进行年度结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规定,需要解决的综合收入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收益,扣除专项扣除后综合收益年均余额超过六万元的;
(2)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中的一项或多项,以及专项扣除扣除的年收入总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的预付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需要申请综合收入的结算和纳税的纳税人应在收到收入后的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服务或受雇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单元已找到并提交“个人所得税年度自纳税申报表”。
如果纳税人有两个以上的职位和受雇单位,他或她选择向其中一个职位和受雇单位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居住地的税务机关负责办理纳税申报。
处理综合收入结算和结算的纳税人应准备与收入,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税收优惠等相关的材料,并将其保留以进行检查或报告按要求。
51位税务专员提醒您,个人所得税退款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应提供其在中国开设的银行帐户,并在结算地点处理退税。
2.如果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提供了不正确的结算和付款信息,则税务机关应将其告知更正;纳税人进行更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
3.如果扣缴义务人未向国库缴纳预扣税,则不会影响纳税人按照规定退税的申请。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有关信息办理退税。
4.如果由纳税人办理纳税的清算和退税,或者由代扣代缴税人为纳税人进行的税务清算和退税,则税务机关应按照库房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考试后的管理。
实际上,成功声明后不能使它无效。卡已作废信息。
如果要修改,则应转到税务服务办公室窗口以更正声明表格。
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从1月开始,相当于12月18日薪水的费用将于1月19日生效。根据新修订的《个人税法》,将于1月19日生效的
临时措施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今后,纳税人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从支出中扣除基本费用等扣除额以及“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额,从5000元中扣除。并有6个特殊的额外扣除来支持老年人。
记者通过比较发现,与不久前的公众意见版本相比,对特殊的额外扣除范围和标准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回应公众意见。
对于孩子的教育,很明显,纳税人的孩子在3岁以后的学前教育阶段和从小学到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教育阶段的支出固定为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扣除,其中高中教育包括机械教育。
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以在规定期间内每月固定扣除400元,但在同一教育时间内可以继续扣除。资格不能超过48个月;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应当扣减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资格继续教育费用3600元。
如果是大病,纳税人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应在纳税年度内扣除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后的个人负担,累计金额超过15,000元。当纳税人处理年度结算和付款时,扣除额在8万元以内;
此外,纳税人或其配偶的首笔住房贷款利息费用可以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费率扣除;符合条件的房屋租金分别为1500元,1100元和800元,具体取决于城市人民币标准扣除;
为了抚养长者,纳税人用于抚养60岁以上父母的支出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扣除每人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同胞同住每月2000元的扣除。
然后,根据此一一比较声明。坍方
2019年个人税项的特殊补充扣除包括:六项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的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老年人抚养特别扣除。
1.儿童教育
(1)纳税人子女的全日制学费支出应按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标准费率扣除。
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大学,本科生,硕士,博士教育)。
(2)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3)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中国以外的地方受教育,则纳税人应保留相关的学校教育文件,例如海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出国留学签证,以供参考。
2,继续教育
(1)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应按每月固定的400元人民币扣减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支出。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应扣减纳税人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固定费用为3600元。
(2)接受本科学历或以下学位的继续教育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扣除条件的个人,可以选择由父母或自己扣除。
(3)接受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应保留相关证书和其他材料,以备将来参考。
3.大病医疗
(2)纳税人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由他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之一扣除。
纳税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本办法第(1)条的规定分别计算。
4.住房贷款利息
(1)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其自己或配偶在中国购买房屋。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发生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扣除额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固定金额计算的,最长扣除期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的第一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其中一位可以选择从他们那里扣除。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配偶在结婚前购买房屋而产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即贷款的利息,结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间购房,购买者扣除100%的扣除标准,或者伴侣购买的每套房屋均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5.房屋租金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中没有自己的住房而产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以下标准扣除:
a,中央直辖市,省会(省会)城市,计划分开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b。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内户籍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每月减收1100元;在城市管辖范围内注册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如果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拥有自己的住房,则被视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拥有的住房。
市辖区的户籍人口基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
(2)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中央直辖市的所有行政区域,计划分开的城市,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地区,州和盟)受雇于纳税人;纳税人没有雇用单位的地方,是税务机关接受其综合收入的结算和结算的城市。
如果夫妻在同一主要城市工作,则只有一方可以扣除房屋租金。
(3)房屋租金费用由签订租赁房屋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4)纳税人及其配偶不能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获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特殊额外扣除。
(5)纳税人应保留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等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6.抚养老人
(1)纳税人用于抚养一个或多个受抚养人的expenses养费应根据以下标准扣除:
一个。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每月固定扣减2000元;
b。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其子女及其兄弟姊妹分担扣除额,每个月人民币2,000元,每个人每月分担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它可以由家属共享或通过协议共享,也可以由家属指定。同意或指定分配的人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并且指定的分配优先于协议的分配。具体分配方法和金额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2)本办法所称的被抚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年满60岁且子女均已死亡的祖父母和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