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接收人转让捐赠的房屋,则从转让捐赠的房屋中获得的收入减去原始捐赠人获得的房屋的实际购买成本以及接收人在礼物和转让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的余额为礼物个人的应税所得,应当依法计算和征收。捐赠房屋的转让价格明显偏低,没有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或者其他合理确定的价格核实转让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未偿礼物和房地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受让人无偿取得受赠人给予的不动产,并重新转让房地产的, ,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收入将通过财产转移扣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所缴纳的税款和相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的税率20%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
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捐赠时产生的再转移费用收入-其他税项,再转移时产生的费用支出-其他合理费用)* 2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捐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78号):捐赠房屋的转让应扣除原始捐赠者的房屋实际购买成本以及捐赠者在捐赠和转移相关税款后的余额为接收者的应税收入,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件人转移礼物如果房价明显偏低,没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或其他合理确定的价格核实转让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