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应交税费= [租金收入合理支出(如维修费,营业税等)-800元] * 20%
2.您的公司代表房主纳税。房主获得税后收入,在计算个人税时将其转换为含税收入:
含税的月收入:
X-(X-X * 5%-800)* 20%= 2750
X = 3197.53
每月应交税费=(3197.53-3197.53 * 5%-800)* 20%= 447.53
您好,会计学院的陈先生会回答您的问题
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从以下费用中扣除从个人财产租赁获得的财产租赁收入:
1.物业租赁期间支付的税费;
2.付给出租人的租金。(转租业务)
3.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每次最高限额为800元,如果一次不能扣除,可以在以后扣除)
4.税法规定的减税标准。800元或20%
5.适用税率:20%。个人以市场价格以10%的税率租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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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函[2009] 639号的规定
(1)出租房屋的人获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应税收入,应根据“财产租赁收入”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付款凭证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将获得转租收入给房屋出租人的个人租金从转租收入中扣除。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某些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租赁收入调整为:
1)财产租赁期间支付的税费;
2)付给出租人的租金;
3)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
4)税法规定的费用减免标准。
【问题】
如何计算租房带来的租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个人分包房屋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
1.个人将出租房屋分租获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应税收入,应根据“财产租赁收入”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付款凭证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从获得转租收入的个人的房租中扣除租金。
III。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46号),对物业租赁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前的扣除顺序调整为:
(1)物业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税费;
(2)付给出租人的租金;
(3)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
(4)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