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个人所得税-抓好个人所得税征收

提问时间:2020-04-29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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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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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个人如何做好个税筹划

注册独资企业并享受批准的收藏

下列各项所得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这四个收入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中:A,B和D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第4款,第2款和第6款规定的免税项目; C来自“关于《关于印发个人免收发票奖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 34号)“个人获得单笔发票奖金收入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个人收入暂时免税”规定。

单位个人所得税,如何做好合理避税?

1.基于优惠政策的合理避税:当税率难以改变时,我们可以改变应纳税所得额。例如,您可以与公司达成协议,部分薪水和薪水是以福利的形式而不是现金的形式支付的,因此它不会被视为收入,并且不会征税。单位可以增加免费运输,免费膳食等福利项目,从而可以减轻职工的税负,而又不增加职工的工资,也可以变相增加职工的收入。

2.适当提高五险一金的支付标准,或提高其他免税项目,以扣除总薪金税。以公积金为例,每月增加住房公积金后,实际收入不受影响(可以提取公积金),节税效果更加明显。

如何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2.持续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用于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收入项目

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执行国税发[2010] 54号的规定,以非劳动收入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主要收入项目的征收和管理。法。

(1)加强财产转让收入的收集和管理

1.改善自然人股东的股份(股份)转让产生的收入的收集和管理。

(1)积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作,加强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收入的收集和管理。着重以公允或低价对股权转让进行核查,建立电子分类账,记录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和税收,加强财产原始价值的管理。

(2)加强个人外商投资取得股本的税收来源管理,重点关注上市公司与税收有关的事项,以增加资本和扩股,股权转让以及在上市前引入战略投资者,以防止税收损失。

(3)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2.加强对房屋转让和拍卖的收入的收集和管理。

(1)做好有关部门的工作,加强对房屋转让收入的收集和管理。符合征收证明条件的,应当坚持征收证明。

(2)加强与该地区拍卖单位的联系,掌握拍卖所得税的来源信息,并敦促拍卖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注意其他财产转移形式的收入的收集和管理。重点是加强个人税收来源管理,以评估外商投资的增值非货币资产以获得股权(股份),并改善征收和管理链。

(2)加深对利息,股息和股息的收集和管理

1.加强对企业股利和企业分配股利的预提税管理,重点是对未注册利润,盈余公积和资产评估的收取和管理,以增加注册资本和股本,堵塞征收和管理的漏洞。

2.进行法人企业的消费支出和贷款的投资者及其家庭成员,应认真进行日常税源管理和检查,并依法对有关收入征税。涉案金额较大的,应当核销费用证明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对于持续盈利且未分配股息,股息或未获准收取公司所得税的公司,个人投资者的股息,股息等应接受主要的后续管理,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办法。同时,加强了公司注销时个人投资者的清算管理。

4.企业和其他组织向个人借款并支付利息,应当通过检查有关企业所得税抵扣券等方法,监督企业或有关组织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改善生产经营收入的收集和管理

1.着重于加强对大型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生产的审计收集的管理;审计征收工作难以实施的,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审计征收工作。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评估等法证中介机构,不得征收,批准个人所得税。

2.从事股权(投票),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重金属,资源开发权和其他投资产品交易的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收入应全部计入生产和销售。依法营业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用于投资者本人,家庭成员及其有关人员的消费性支出和财产性支出,应严格按照下列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相关规定。

4.加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登记管理。取消登记前,主管税务机关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有关税收事务。

第三,继续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对高收入行业和团体的管理

密切关注持有公司大量股权,获得大量投资收益并从事房地产,矿产资源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信托投资和其他活动的高收入人士,以及实施重点税收来源管理。

(2)做好高收入行业工资收入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1.深化高收入行业工资性收入的预提税管理。它侧重于高收入行业中各种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包括各种奖励措施,例如奖金,补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2.加强高收入行业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和薪金总额与公司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工资支出总额的比较,并加强对企业收入的联合管理税和个人所得税。

3.使用各种发票抵销个人收入以逃避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应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3)对于从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获得工资的纳税人,他们应通过详细的申报数据和其他信息来收集和比较信息,以加强纳税人的自我报告的税收管理。

(4)改善对大量劳动报酬的收集和管理

1.敦促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及时获得有关劳动报酬的信息,并着重加强对大量劳动报酬的收集和管理。

2.加强对影视表演,广告拍摄和图像背书的个人收入来源的控制,重点是通过建立艺术家工作室,劳工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使相关人员获得表演收入。或组织所得税的征管工作。

(5)加强对高收入外国人获得的收入的收集和管理

2.加强对外国人提供非独立劳务的收入的收集和管理,做好监督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支付的外国人补偿的工作,防止税收滥用条约。

4.建立和完善高收入者的应税收入监控系统

加强对税务机关内部和外部税务相关信息的获取和整合。通过对各种税收相关信息的分析比较,掌握高收入者的经济活动,税收来源的分布特征,收入获取规则等,加强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1)加强税收来源管理的基础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通过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等手段,加强对所有扣缴义务人的全部扣缴明细的申报管理,建立和完善个人纳税文件。

2.促进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申报数据质量,加强纳税申报和纳税管理。

3.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我纳税申报和全员代扣代缴申报信息的交叉审计机制,完善高收入者的税收来源管理措施。

4.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密切合作,以改善信息传递和反馈机制,从而形成收集和管理的联合力量。

(2)建立税收共同税收保护机制

1.根据《税收管理法》的规定,加强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合作,例如公安,工商,银行,证券,住房管理,外汇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享与税收有关的信息并改善配套设施措施。

2.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建立和完善由政府主导的税收相关信息共享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在协调税收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五,深入开展纳税服务,税收评估和专项检查

各级税务机关应改善纳税服务,深化税收评估,加强专项检查,促进纳税人诚信纳税。

(1)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多渠道,便捷的纳税申报服务。了解纳税人与税收有关的要求,提高咨询响应的质量和效率。针对高收入者开展针对性的税法宣传和政策咨询,指导他们积极依法申报和纳税。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做好为纳税人发放纳税证明的工作。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纳税人收入和税收信息的规定,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2)有效加强日常税源管理和评估

坚持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日常所得税管理,充分利用相关信息,科学设置评估指标,创新评估方法,积极开展税收评估。对于税收评估中存在的疑点,应进行跟踪核查和面谈;如果发现纳税人涉嫌违反税收规定,应及时将其转移到检查部门进行调查。

(3)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将认真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同时,结合当地收支管理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些高收入人群集中度较高的行业,并有效地进行专项检查。加强税收征管,税收征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提供违法线索,并依法严肃查处。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使其成为税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与合作。根据本通知精神,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研究有效措施,加强基础工作,创新管理方式,完善征收管理方式,搞好税法宣传,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