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区个人所得税相关数据-重庆地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提问时间:2020-04-29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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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9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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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占很大比例。例如,重庆彭水有税收优惠政策。

你能明白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优惠政策(1)法定免税项目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之上的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均授予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这里所说的国债利息,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的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国家发行金融债券的利息,是指经国务院批准持有金融债券的个人利息收入。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依照国家统一规定发行的补贴和津贴,是指国务院提供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政府特殊津贴和津贴。中国科学院高级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高级院士每年免税额为一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

4.福利费,退休金,救济金。这里所说的福利费,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拨给个人的生活补贴;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给予个人生活困难补助。

5.保险赔偿。

6.军事转移费和遣散费。

7.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应当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2)临时免税项目

1.外国人以非现金或可扣除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食品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国个人根据合理的标准获得的国内外旅行补贴。

3.外国个人获得的家庭探望费,语言培训费,儿童教育费等应作为合理的一部分由地方税务机关审查和批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探亲费仅限于外国人在我国工作地点与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的住所)之间的交通费用,且不得超过一年两次。

4.奖励个人举报和调查各种非法和犯罪行为。

5.根据规定获得的个人预扣税程序和预扣费用。

6.个人使用自我转让超过5年,是家庭居住房屋获得的唯一收入。

7.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缓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的精神高级专家”,已经达到辞职和退休年龄,但这是由于工作需要,适当延长退休和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特殊政府津贴的专家和学者),以及其在长假和退休期间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可免于个人所得税。

8.外国个人从外国投资企业获得股息和奖金。

9.所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外国专家都可免除工资和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特别贷款协议,世界银行直接派遣外国专家到中国工作。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遣专家在我国工作。

(3)是在中国从事联合国援助项目的专家。

(4)将援助国派往专门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我国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署的在两年内在中国工作的文化交流计划,专家的薪水和工资应由国家承担。

(6)根据中国高校的国际交流计划,在中国工作不到2年的文化和教育专家应对其薪资负责。

(7)通过非政府科研协议来到中国工作的专家,应对该国政府机构支付的薪水负责。

10.彩票中奖时,一次性中奖收入低于10,000元免税,超过1万元全额纳税。

11.国有企业的雇员因破产而从破产企业获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税。

2019重庆个税计算器,计算专项附加扣除哪个可以算?

2019年个人税项的特殊补充扣除包括:六项儿童教育,继续教育,严重疾病的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老年人抚养特别扣除。

1.儿童教育

(1)纳税人子女的全日制学费支出应按每个孩子每月1000元的标准费率扣除。

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大学,本科生,硕士,博士教育)。

(2)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一方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3)如果纳税人的子女在中国以外的地方受教育,则纳税人应保留相关的学校教育文件,例如海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出国留学签证,以供参考。

2,继续教育

(1)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应按每月固定的400元人民币扣减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支出。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应扣减纳税人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固定费用为3600元。

(2)接受本科学历或以下学位的继续教育并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扣除条件的个人,可以选择由父母或自己扣除。

(3)接受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应保留相关证书和其他材料,以备将来参考。

3.大病医疗

(2)纳税人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由他本人或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之一扣除。

纳税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应根据本办法第(1)条的规定分别计算。

4.住房贷款利息

(1)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其自己或配偶在中国购买房屋。第一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发生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扣除额是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固定金额计算的,最长扣除期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的第一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其中一位可以选择从他们那里扣除。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配偶在结婚前购买房屋而产生的第一套住房贷款,即贷款的利息,结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间购房,购买者扣除100%的扣除标准,或者伴侣购买的每套房屋均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5.房屋租金

(1)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中没有自己的住房而产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以下标准扣除:

a,中央直辖市,省会(省会)城市,计划分开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b。除第一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内户籍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每月减收1100元;在城市管辖范围内注册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可扣除800元。

如果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拥有自己的住房,则被视为纳税人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拥有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