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7] 144号),发放住房补贴。由企业对个人该金额包括在接收者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中,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以上答案仅供参考,有关具体事宜,请咨询您的主管税务机关。)
财税字[1997] 144号文规定,对参与改革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和养老保险基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企业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和医疗补贴,应全部计入接受者的当期工资,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外国人以实际报销和报销的形式获得的住房补贴,仍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规定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问题(财税字[1994] 020号)。
另外: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澄清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水阁[2002] 597号: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国务院机构事务管理局,建设银行,中国直接管理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北京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规定,住房补贴标准为个人从单位取得的个人暂免征税所得税,超过标准的部分计入月薪以计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