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问题可以上报劳动局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逃税问题可以向税务局报告
是的,我们公司也按照最低标准2000元缴纳社会保险,但代扣个人所得税,但按实际工资扣除。我不知道扣除的税款是否已付给一个国家。过去,公司定期向我们提供纳税表格。。。
您必须首先考虑它。实际上,对于企业而言,为避免税收,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支付工资还是以报销发票的名义,其支出额都是相同的。支付工资时,公司不承担任何税金,只接受有工资的个人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所谓的避税不是为企业本身避税,而是为企业职工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获得的工资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此前提下,企业将通过报销发票将薪金费用的一部分性质偿还给报销费用,使员工获得相同的报酬。就金钱而言,它减少了个人工资的收入,这自然对员工的避税起到了作用。例如,如果某人的薪水为3000,并且根据当前法规,起征点为2000,则税费=(3000-2000)* 10%-25 = 75元,并且该人提供了1000元的发票,变成手续费报销1000,工资2000,零税,为个人节省了75元的所得税。
公司进行此类操作存在相当大的风险。对员工进行此类操作的意愿表明,公司仍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员工的权益。尽管该方法是非法的,但对于员工而言确实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