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地国家“·
“上帝造世界,荷兰造荷兰”。荷兰人喜欢说这是一种自豪。上帝可以创造世界吗?显然是胡说八道。但是,“荷兰人造荷兰”并非没有道理。
数千年来,荷兰人为了生存一直在与海搏斗很长时间。在十三世纪初,他们与海竞争。七百年来,他们建造了2,400公里的堤防,大约是荷兰海岸线长度的两倍多。通过不断建造堤防以包围海面,已开发了7100平方公里的海底“原始土地”。今天,荷兰有四分之一的土地是通过长期的堤坝筑坝和排水来建造的。其中最大的是屏障拦河坝。该水坝建在北海和徐德海之间,长30多公里,宽90米。它把徐德海变成了内陆海,使北部海岸线缩短了近300公里,然后徐德海变成陆地,海洋变成桑园。路堤工程始于1920年,并于1932年完成。工程量是空前的。据说这是美国宇航员回头看月球时可以看到的两座人造建筑物之一。
避税天堂和国际避税
实施低税制模式的国家和地区通常称为“避税天堂”,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纯国际避税天堂,即无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净财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
“避税场所”,也称为“避税天堂”或“避税天堂”,是指国际上免税甚至免税的地方,即外国人无需赚取收入或拥有资产的地方交税或只付少量税款。这个地方可以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国家的特定区域,例如港口,岛屿,沿海地区或交通便利的城市。
国际避税涉及征税国家和跨国公司的双重利益,其原因也与两者有关。就征税国而言,立法和司法都是避税的发起者,但是相比之下,立法法则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利益和意愿,通常会以更积极的方式为国际避税增加合法性面纱。在中国的特殊环境下,仍然不成熟的现代法律体系,动荡的立法,缺乏透明度,过度的税收优惠,优惠条件和条件不明确等,都使国际避税变得轻而易举。中国立法中明确规定的“超级国民待遇原则”是可以吸引外资并帮助外国公司逃税的最有吸引力的护身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