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许多手段,合法的和非法的。
让我给您一个简单的合法避税示例:
A国和B国关系密切,关税开放。乙国和丙国关系密切,关税开放
只要您在B国注册了一家跨国贸易公司,就可以在A国与C国之间实现零关税贸易
这只是一个例子,原理是相同的,理解精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和管理法》第7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9号总统令):“如果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以其他方式妨碍了国家税务总局的检查,税务机关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96条(国务院令第362号):“第96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有以下情况之一,根据《税收管理法》第70条的处罚:
(1)提供虚假信息,未能准确反映情况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2)拒绝或阻止税务机关记录,记录,记录,拍照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材料;
(3)在检查期间,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转移,隐藏或销毁了相关材料;
(4)在其他情况下,依法不接受税务检查。”
根据《税收检查工作条例》第39条(国税发[2009] 157号):“如果调查的对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则应征税管理法”并且适用《税收征管法》关于逃避,拒绝或以其他方式妨碍税收检查的规定:
(2)拒绝或阻止检查员记录,记录,记录,拍照和复制与违反税收的案件有关的材料;
(3)检查过程中相关材料的去除,隐藏,损坏和丢弃;
(4)不依法接受税收检查的其他行为。”
1.国际双重征税的概念
当前,国际双重征税包括法律和经济两层含义。关于法律上的国际双重征税概念,经济合作组织表示:“法律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同一时期内对同一纳税人对同一纳税人征税。征收相同或相似的税款。 ”
从经济意义上讲,国际双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时期内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税收对象或同一税收来源征收相同性质或相似性的税收。
2.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的基本方法
由于存在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因此不仅不利于相关的纳税人,而且不利于国际资本流动和技术交流。通常,在一个国家中单方面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有:
1.推导方法。推论方法是,当居住国家/地区的政府行使居民(公民)的管辖权时,允许该国家的居民(公民)使用非居民政府所支付的所得税或普通财产税居住国作为向本国政府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或一般财产的简要申报对于扣除价值的项目,所得税或普通财产税按扣除后的余额计算。显然,在扣除方法下,在居住国支付的税款仅作为支出扣除,不能消除双重征税,因此这种方法很少使用。
4.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国际上双重征税的重要原因是各国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通过在政府之间签署税收协定,将其各自的税收管辖范围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倡议是在国际上避免双重征税的更常见方法。目前,联合国专家小组制定的《联合国避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双重征税示范协定》是最具影响力的示范国际税收协定。各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模式的指导下得出结论税收协定。
此外,还有一些简单的方法只能减少但不能消除国际双重征税,并且有时在尚未签署税收协定的国家之间使用。例如低税法:政府以另外设定的较低税率对其居民的外国收入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