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逃避税的英文缩写,国际逃避税的原因

提问时间:2020-05-0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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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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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因以及如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发生国际双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有关国家就纳税人的跨境收入或财产价值主张的税收管辖权之间相互冲突的结果。

何谓国际重复征税?它产生的原因及后果是什么?

外商逃避我国税收的原因和特点

避税是世界各国税收征管中的普遍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外资大量流入已成为税收增长点。但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一些外资企业已经仔细研究了税法之间的差异,计划了集团的内部财务节税计划,并通过各种方式逃税。据介绍,一些跨国公司利用违法手段避税,每年造成税收损失超过300亿元。如何防止外商投资企业避税,值得理论和实践部门探讨。

1.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方式

1.使用关联方通过转让定价避免税收。

(1)通过成立控股外资企业来转移利润。一些外国商人利用中国的沿海优惠政策,将其部分生产活动转移到沿海地区,并建立了“两端有海外”的制造和加工企业。这些公司没有独立的买卖网络,其买卖活动必须依靠海外联属公司,并且它们与海外联属公司的交易大多使用内部定价。企业通过与海外子公司相互服务或支付生产和经营权来增加原材料的进口价格并减少产品的出口,从而通过支付更多的劳务费和巨额的技术指导费和服务费来转移利润。价格,造成虚假损失以逃避税收。

(2)设备价格上涨,投资成本膨胀。为了逃避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一些外国商人将技术转让价格隐藏在设备价格中。一些外国投资者还利用其有利的条件在国际市场上掌握信息,使投资设备的报价提高了国际市场价格的几倍,甚至将陈旧的设备作为新设备进行了报价。通过提高设备价格,外国投资者不仅将增加在合资企业中的股份,而且还将通过增加设备折旧额,增加生产成本,降低企业利润,从而逃避我们的税收。

2.利用中国税收制度的差异来避税。

(1)利用税法的优惠条件避税。中国税法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从获利之年开始”实行“两免三减”,并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连续五年结转亏损,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一些外国商人选择人为地调整利润以避免国家税。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一些外国商人在“两次减免三减”优惠期满后,改变了工厂名称,搬迁了工厂或划定了他们的主要车间,将一个老工厂变成了几个新工厂。但是,产品种类和销售渠道没有改变,但必须再次获得“两免三减”税收优惠。

(2)转移工程劳务成本。根据中国税法,工程业务的承包费用应在扣除部分材料价格后征税。因此,一些外国投资者试图提高项目承包中的材料价格,降低人工成本,并将人工成本转换为材料价格,以扩大材料补贴并减少税收。还有一些外国商人,他们以第三方的名义将劳务和合同材料转包以减少税收。

(3)利用保税区的优惠政策来避税。中国在各地实施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国商人将其营业地点设在保税区,生产地点设在原材料和人力相对集中的高税区。

(4)误报财产损失以避免税收。中国税法规定,转让或处分财产的企业的净损益应计入当年损益。外国投资者使用此规定来虚报财产损失,提前报废或将损失计入税前,但没有考虑加工收入以减少税款。

(5)减少股票融资并扩大贷款融资。除了变更计算方法前后的不合理联系外,如果发生计算错误,主管税务机关应因计算方法的变更而调整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补缴税款。中国应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中补充这一原则。

XIV。相应的调整原则

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调整原则是指企业之间发生的同一交易或同一事件。如果扣除是在企业支出之前进行的,应在取得该收入的企业中作为收入征税;如果企业的收入已经作为收入征税,则允许支出的企业也应相应扣除。该原则的目的是避免对相同收入进行双重征税和双重不征税。

例如,借款人支付利息时,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利率,则可以在税前扣除利息费用;因此,贷方应将利息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和缴纳税收。再举一个例子,如果一家企业将其非货币资产的一部分投资于其商业活动中,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而该法人股股东将其非货币性资产的一部分用于其商业活动中,则从该合资企业中购买股票。股份公司,应分解成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的销售,应按所得税处理。按照规定计算并确认资产转移的收益或损失;被投资单位接受的上述非货币性资产,可以按照经评估,折旧确定的价值确定相关资产的成本。

中国现行税收制度的某些规定未根据该原则进行监管。例如,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方法的规定,超过三年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可以视为企业呆账;但当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没有规定,按照相应调整的原则,三年以上未缴纳的应付账款已逾期,应将相应的税收调整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作者建议,在新的公司所得税立法中,应按照相应的调整原则加强税法制度,使公司所得税的税收总体上更加协调合理。

2.外国直接投资管理不善。首先,合资企业的内部管理不善。中方移交了海外购销权,未能有效遏制外国投资者,使外国投资者有机会利用。其次,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尤其是税务机关,对外国投资者的管理不善,客观上是对外国避税行为的一种纵容。

3.中国的外国税法规定并不完善。避税的实质是纳税人以不违法的形式减少或避免其应纳税义务。不完善的税法是纳税人逃税的先决条件。外商投资企业避税现象比较普遍,反映出我国涉外税法的不完善。

4.中国不完善的外汇管制导致避税。作为跨国投资者,外国投资者应从全球角度安排投资和销售活动,并跨境灵活分配资金。由于中国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外国人汇出利润受到各种限制,使外国人在收入出口方面感到极为不便,这给他们提供了便利。有机会避税。外国人使用转移定价来转移资金,客观上导致“成本和费用流入,收益资金流出”的避税结果。

5.外国税收的征收和管理薄弱。中国涉外税务人员业务素质低,人员薄弱,征收管理方式落后,缺乏信息交流。此外,涉外税收的收集,管理和检查是相互限制的,并且还没有形成协调的运作机制。。

3.中国的反避税措施

1.完善我们的法律法规。

(1)完善中国的外国税法,减少和消除税法中的漏洞。

(4)加强对外国商人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外来投资者在企业内部的遏制机制。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维护中方利益,确保中方有权参与合资企业经营的决策。同时,要加强企业外各管理部门与外商管理的合作,加大对非法避税的打击力度。对通过隐瞒,欺骗等手段隐瞒,欺骗等非法逃税的外国商人,将受到严厉的制裁,例如暴露,高额罚款,减少优惠待遇等,使外国商人害怕非法避税,并且不采取行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