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是为了避免不应该缴纳的税款,不要做错事;同时,不应逃避应缴税款,也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一般而言,避税可以被认为是纳税人利用法律漏洞或歧义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应承担的税额的一种方式。尽管避税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法是合法的,不是欺诈性的。避税表明现有税法的不完善及其独特的缺陷。它说明了现行税法的不完整特征。税务机关通常必须根据避税情况中显示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修订和更正现有税法。因此,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为社会经济进步与发展做出贡献。
一些研究人员认为,实际上存在三种避税情况,即合法;非非法合法内容显然是非法的。
合法避税,也称为节税,是指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指导,通过业务结构和交易活动,优化税收计划的选择,以减轻税收负担并获得税收优惠。合法税利益。这不应该反对税收,而只是反对保护。
非非法避税。这种避税通常是由于税法本身存在漏洞,使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做出有利于减轻税负的安排。这种避税会给国家税收带来损失,但是由于法律是没有根据的,因此税务局不可能采取诸如逃税之类的法律制裁措施。只有完善税法,才能消除漏洞。
合法性的出现是非法避税。这是在合法大衣的掩盖下的欺诈性逃税行为。这种情况在国际税收中很普遍。通常,还使用税法的差别条款和优惠政策以“名义”和“伪造机构”的名义以法律的名义逃税。只有加强诸如避税的检查。确定真相后,应考虑逃税。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国际避税的基本方法是,跨国纳税人借用或滥用相关的国家税法和国际税收条约,以利用其差异,漏洞,例外和缺陷来逃避纳税人和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而无需纳税或减。交税。基本方法和方法如下:
1.转让定价以避免税收。
转让定价是指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人为地降低了中国公司向海外分支机构出售商品,贷款,服务,租赁和无形资产的转让或转让或打算筹集外国公司的收入或费用分配标准。 "意图向中国的关联公司分配销售,贷款和服务等收入或费用会降低中国的关联公司的利润,并将其转移到低税率国家(地区)的关联公司。
2.使用国际避税天堂避税。
国际避税天堂,也称为避税天堂或避税天堂,是指一个国家为吸引外国资本流入,繁荣其自身的经济,弥补其自身的资本短缺,改善国际收支或引进外国而做出的努力。先进技术完善国内技术在国家或一定范围内的水平允许外国人投资并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以在他们不缴税或缴纳很少税的地区赚取收入或拥有财产。避税最常见,最普遍的方法是,跨国公司在国际避税天堂中设立经营机构或场所,以转移收入,转移利润并实现避税。
3.滥用国际税收协定避税。
国际税收协议是由两个或多个主权国家签署的书面协议,旨在根据互惠原则并由政府协商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并调整国家之间的税收优惠分配。为了实现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目的,当事各方必须作出相应的限制和让步,以形成适用于当事方居民的优惠条款。目前,中国已与80多个国家签署了税收协定。但是,国际避税活动无处不在。一些不符合特定税收协定优惠条件的非合同居民采用了各种巧妙的策略,例如建立直接管道公司以及直接利用双边关系建立低权益控股公司以享受税收。条约待遇,从而减少了其在中国的纳税义务,随着中国向外界的开放,这种对税收协定避税的滥用也将发生。
4.使用电子商务避免税收。
电子商务是一种使用数字电子方法进行业务数据交换和业务开发的活动。它是一种相互关联的动态业务活动,发生在Internet和传统信息技术系统结合的背景下。在实现电子书写,信息的数据传输,无纸交易和付款现代化的同时,还引起了审计环境,审计跟踪,审计信息存储介质,审计技术方法和审计方法的一系列重大变化。。这些使国际税收中的居民定义,常设机构,领土管辖权等传统概念无法有效地加以约束,并且它们无法准确地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转让特许权,因此电子的快速发展。商业促进了世界经济。同时,它也向世界各国政府提出了新的国际反避税问题。
5更改居民身份
主要是指跨境纳税人跨境移动或避免成为某个国家的居民,以更改相关国家的税收管辖权以实现规避目标的方式。
新税法的颁布和实施将把减免税的权力交还国务院,避免了过度减免税的现象。同时,税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征15%的税;新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自生产之日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的企业可以在五年内减免所得税;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及相关咨询,服务,培训等,暂时免征年纯收入30万元以下所得税等企业应加强这方面的优惠政策研究,努力通过调整收入,使企业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避税,增强实力。
同时,全国各地的经济开发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吸引投资的条件非常诱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根据几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各种费用吸引资金,技术和人才。如果您的企业是高科技行业或鼓励性行业,那么此类优惠条件当然将成为公司避税的优先事项之一。
定价转移
转让定价方法是公司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指的是这样的事实,参与产品交换和销售以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的经济活动的双方并非基于市场公平价格它是一种基于企业共同利益的产品定价方法。使用这种定价方法的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允价格,以达到减少或免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的避税原则通常适用于具有不同税率的关联公司。通过转让定价,高税率公司的部分利润将转移到低税率公司,最终将减少两家公司支付的税款总额。
出于不公开的原因,一些公司和我们联系过的公司都为避税而匿名化。公司A的总部位于沿海经济特区,并享有15%的优惠所得税率。其产品的生产由位于中国的A公司和B公司(按33%的比例税率)完成。甲公司每年从乙公司购买一百万种产品,并将其出售到国外。购买价为每套6.8元,销售价为每套8.3元。显然,该产品的生产成本为5.2元/件,那么这两家公司应交的利税已经非常明显:
一家公司的年利润=(8.3-6.8)×100 = 150(万元)
A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150×15%= 22.5(万元)
乙公司的年利润=(6.8-5.2)×100 = 160(万元)
B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160×33%= 52.8(万元)
A和B总共缴纳了所得税= 22.5 + 52.8 = 75.3(万元)
为了避税,可以将高税率的B公司的部分利润转移给A公司。我们已经知道,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的产品的单价为6元,现在仍以8.3元出售,则:
一家公司的年利润=(8.3-6.0)×100 = 230(万元)
A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230×15%= 34.5(万元)
乙公司的年利润=(6.0-5.2)×100 = 80(万元)
B公司的应交所得税= 80×33%= 26.4(万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缴纳的所得税= 34.5 + 26.4 = 60.9(万元)
两家公司A和B的利润转让前后,两家公司的年利润总额为:150 + 160 = 310万元;利润转移后的总利润为:230 + 80 = 310(万元)。利润转移前后,两家公司的利润总额是相等的,但是在采用转让定价后,两家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减少了75.3-60.9 = 14.4万元。只要一个企业可以找到两个税率差异较大的区域,并在两个企业之间进行贸易与合作,贸易量越大,可以节省的税收就越多。
分担费用
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摊销为成本。费用分摊是指企业在保证必要的支出费用的前提下,尝试从会计科目中寻找余额,以便在将支出分配到成本中时使支出最大化,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税收。
常用的费用分摊原则通常包括实际费用分摊,平均摊销和不定期摊销。只要我们仔细分析折旧的计算方法,我们就可以总结出一般规则:无论使用哪种分配方式,只要成本尽可能早地包含在成本中,则早期成本就越大。成本,则可以最大程度地实现避税的目的。至于哪种分配方法可以最有效地帮助企业达到最大的避税目的,则需要根据预期支出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计算,分析,比较和最终确定。
通过名义融资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