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避税地措施,国际反避税典型案例

提问时间:2020-05-0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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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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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避税的措施都有哪些

反避税措施:(1)通过纳税人的国际转移防止国际避税的措施(2)通过应税对象的国际转移防止国际避税的措施(3)使用避税天堂的避税措施

反避税工作的主要措施

着重于对长期亏损和利润微薄的公司进行审查,这些公司继续扩大其经营规模,而飞跃性企业则增强了选择的针对性。

对转让定价的深入研究。认真审查和分析企业提供的信息,准确描述关联交易的特征,审查关联交易的定价是否真实合理,了解公司的功能,行业背景等因素,积极寻找可比的公司信息,以便选择适当的调整方法并确定合理的调整计划提供证据。

使用转让定价避税目前是外资企业在中国避税的最重要方法。一般而言,海外联营公司控制着国内企业的购买和销售权,高价进入而低价出口,并将应在中国体现的利润转移到海外走,人为减少国内企业的应税收入。反避税管理是税收征管的主要内容之一,是通过对税收来源的有效监控,减少应税税收损失。

国际税收 案例分析问题

哪位大虾请提供一下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案例分析资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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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避税方法的案例分析

美国Ishiya跨国公司在避税天堂百慕大建立了伊拉克子公司。Isia Company向英国出售了一批商品,销售收入为2000万美元,销售成本为800万美元,美国所得税率为30%。Isia Corporation将此次交易的收入转移到百慕大的帐户中。由于百慕大没有所得税,因此该收入无需缴税。

根据正常交易的原则,该公司在美国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为:

(2000万至800万)×30%= 360(万元)

Isya Company并未通过“虚拟避税天堂业务”在公司的美国账簿上显示此交易。尽管位于百慕大的Imei子公司有收入,但无需纳税。如果Imei子公司使用该账面收益进行投资,则该收益也可以免征资本所得税;如果Imei子公司将此收入捐赠给其他公司和企业,则可能不会支付赠与税。这就是避税天堂的好处。

[案例284]

美国Mantefu公司在中国和日本设有两个分支机构:金刚公司和清逸公司。美国,中国和日本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分别为35%,30%和30%。美国允许使用特定国家/地区的抵免法进行税收抵免,但抵免额不得超过与美国税率同时征税的收入额。假设曼特夫公司今年在美国实现应税收入2400万元;金刚公司在中国的应税收入为500万元人民币;日本青衣公司亏损100万元。为了减轻税收负担,曼特夫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降低对青衣公司的材料销售价格,使青衣公司在日本的应税收入从0变为100万元。

让我们分析公司的整体税收负担。

1。正常交易条件下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已在中国缴纳了所得税:500万×30%

=人民币150万元

在美国的信用额度:500万×35%= 175万

的实际税收抵免额为人民币150万元。

(2)青衣支行已缴纳所得税,并且美国的信用额度为0。

(3)Mantefu公司的总信用额:150万元+ 0 = 150万元。

(4)Mantefu Corporation的已付美国所得税金额:

(2400万+ 500万)×35%150万= 865万

2。交易异常时的税收负担

(1)金刚分公司在中国已缴税:300万×30%= 90万元

金刚分行在美国的信用额度:300万×35%= 105万元,

90万元<105万元,信贷额度为90万元。

(2)青衣支行在日本已缴税:100万×30%= 30万元

青衣在美国的信用额度:100万×35%= 350,000元,

300,000 <350,000元,信用额度为300,000元。

(3)Mantefu Corporation在美国的总信用额:900,000 + 300,000

= 120万元

(4)由于曼特夫公司下调对青衣公司的原材料销售价格,曼特夫公司的销售收入减少至2200万元(即2400万元至200万元)。Mantefu Corporation缴纳美国所得税

=(2400万+ 300万+ 100万)×30%-120万

= 8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