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是指出租人在收取租金的条件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的经济行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租赁可以避免购买机械设备的负担和设备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是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因此可以抵消利润并实现避税。
以上方法只是我们从与公司财务人员联系中学到的一些方法和技术。我们认为,必须有更明智的方法来逃避企业界的税收。但是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提醒大家:避税必须合法合理!
从头到尾,我们都强调逃税的“合法性”。党的十六大和十届人大胜利后,加快了中小企业发展的号角。目前,许多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容易。如何实现中小企业强大的创新能力和经济活力,是合法避税,免税的可行途径。
对于融资租赁,税收处理如下:
(1)融资租赁产生的租赁费用不得直接扣除。承租人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和交付后支付的利息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2)融资租赁设备可在税前折旧和扣除,租赁费用和折旧之间的差额也可在税前扣除;
(3)租赁费用是通过债务支付的,其利息可以在税前支付。
如果租约并未实质转移与资产相关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则该租约应归类为经营租约。因此,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取决于租赁的实质而非合同的形式。
对于经营租赁,其税收处理如下:
(1)可以避免长期拥有设备的负担和风险;
(2)支付的租金抵消了企业的利润并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
(3)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属于一个大的利益集团时,租赁形式将最终使该利益集团实现合理的利润转移,这是租赁的典型节税效果。
◆中国现有的金融租赁机构,包括商务部(或其前身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的12家中外合资金融租赁公司,经商务部批准的20家非外资金融租赁公司。商业和中国人民银行目前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的12家经批准的金融租赁公司(其中一些正在进行重组,有些已经进入破产和清算程序),全部都是企业。因此,这些机构无疑是所得税的纳税人。
◆与中国的任何居民企业一样,我们的金融租赁机构也有义务解决。换句话说,这些机构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规定期限内,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即,称为“所得税基础”)并根据预缴所得税的月度或季度金额确定应付所得税额,确定当年应纳税额或可退还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并结算年度公司所得税。
◆中国金融租赁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在扣除一定时期内应扣除的各种费用后,按照税法规定扣除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后的余额。计税期。是计算企业所得税额的计税依据。本法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中的总收入,扣除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所得,各种扣除额和上一年度亏损允许余额后的余额。弥补,这是应税收入,以此为基础计算公司所得税。
◆优惠税收是指该国在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中适用于税收政策和法规以减轻或免除某些纳税人和纳税人的一种措施。本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种包括免税,减税,额外抵扣,加速折旧,收入减免,税收抵免等。
◆对于中国的金融租赁机构而言,就所得税政策和法规而言,存在两个更为敏感的问题:第一,通过金融租赁获得固定资产(租赁对象)的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产的折扣。在这方面,首先,我们于1996年4月7日发布了《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财政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公字[96]第41号)。其“ 4.促进企业机械设备的更新”(3)规定,“企业技术改造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租赁机械设备。折旧年限可以根据租赁年限和国家折旧的原则确定。期。期限不短于三年。 “但是,其应用范围有限。因为其第6条规定:“本通知适用于国有和集体工业企业。”如今,国有企业有多少个融资租赁交易的承租人?这些承租人的工业企业是谁,例如建筑机械,车辆,医疗设备或环保设备?其次,我个人认为,决定是否通过交易(例如,信贷还是融资租赁)来给予税收优惠,而不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主题类型,是极端不合适的。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113号》《关于下放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审批的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容是可取的。 96]第41号温应尽快废除。其次,自有资金企业购置的所有设备都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例如,按照《技术改造家用设备投资企业所得税抵免评估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 ] 13号)如果公司享受税收抵免的优惠待遇,通过融资租赁获得的优惠待遇,企业还能享受这种优惠待遇吗?对此,国家税务总局迄今尚未做出回应。换句话说,没有办法。
但是,并非企业的任何收入必须是其所得税的税基。例如,就所得税而言,有“减少收入”和“额外扣除”的用语。收入减少是指税收优惠措施,允许从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应税收入按照税法的规定减少一定比例,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额外扣除是指根据税法规定的实际发生额,加上一定比例的应纳税所得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所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例如,假设税法规定可以将研发费用扣除150%,那么如果当年用于新产品开发的实际研发费用支出为100元,则可以扣除扣除税前150元(100×150%),体现鼓励研发的政策。当然,这些法规与从事虚拟经济而非实体经济的金融租赁机构无关。此外,还有“非应税收入”的说明。指不属于企业盈利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性质和根本的收入,不计税,也不属于应税收入的一部分。非应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包括在财政管理中的行政费用,政府资金等。当然,这些都是营利性企业的中国金融租赁机构也无关紧要。与金融租赁机构直接相关的税基是所谓的“免税收入”,它将影响(减少)其所得税。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但应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其中,国债的利息收入是可以直接抵销但不计入中国金融租赁机构所得税基础的收入。
此外,中国的金融租赁机构结算并缴纳所得税时,其基础可能不是财务报表中的收入前利润。为什么?因为还有一个支出和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要求的问题。例如,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包括金融租赁机构在内的此类企业可以独立进行八项预提。权责发生制越多(例如坏账准备金),成本越高,这自然会导致所得税基础的减少。在这方面,税法作为一项公法,承认公司有权独立确定各种提款水平,并且在确定所得税的税基时,他们坚持认为自己必须遵守税法的具体规定。税法并另作帐目。我们将这种情况称为“应纳税会计”,并将这种行为称为“一般性税收调整”。就是说,按照税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处理方法与税法,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按税法计算税额调整。税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调整并计算税金。当然,在税务机关的行政执法中,还有另一种称为“特殊税收调整”的法案,这是指税务机关针对纳税人为避税目的而针对纳税人的特定税收事项进行的税收调整,包括对纳税人的转让定价。纳税人。,通过资本稀疏,避税天堂的避税以及其他避税情况进行的税收调整。这个问题将在下面讨论。
◆融资租赁交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融资租赁机构根据承租人的指定购买承租人要求的商品的行为(将成为相关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在此,关于如何对与销售合同有关的商品进行定价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也应遵循当事人自治的原则,也称为“独立交易原则”。或“公平独立原则”和“公平交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