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能避税么,企业年金能否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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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7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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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的企业年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设立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自2006年1月1日起,企业年金支付额在企业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的8%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所得税。通过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备案的,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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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缴纳多少年后可以领取,如果不够年数,缴纳的钱可以拿回来吗?

企业年金支付只有三种类型:1.退休; 2.出国定居; 3.挂断。

对于付款年限不足的员工,公司通常会提供补偿金,以保持其水平不低于其他员工(付款年限不足的一般员工是老领导);

如果员工离开公司,如果下一个部门拥有企业年金,则可以将其转移到过去。如果不是这样,则员工可以选择保留原始单位帐户而不参与投资,也可以选择参与投资,但无论选择哪个。,仍需扣除年度账户管理费!

企业年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法律。”因此,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依法自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财政和劳动安全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2] 18号)规定,企业或行业应当集中使用和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 ,并应分开核算和分开。企业沉重负担的职工离退休管理费用,医疗费用补助,不得分配到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也不得单独设立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为投资者或雇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应为:由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在范围和标准之内,允许扣除。

此外,《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附加费的通知》(财税[2009] 27号)明确指出: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有,计算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的部分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在企业工作或受雇的所有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多余的,不可抵扣。

企业年金如何避税?

《通知》改变了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款中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为个人因受雇或受雇而取得的收入,为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薪金和工资性收入(不与正常工资性和工资性收入相结合),在不扣除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根据工资和薪金性收入项目,在支付期间由企业计算并扣减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对个人付款没有税收优惠

《通知》要求,在计算个人年薪和个人所得税的薪金时,不得扣除企业年金的个人缴款。例如:在企业员工年金账户中,个人每月支付100元,企业每月支付400元。根据《通知》的规定,个人缴纳的一百元不能在工资性所得税前扣除,属于个人税后工资的一部分。

有些公司在年金帐户中支付季度,半年或全年的款项。在这方面,《通知》明确规定,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支付给企业的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恢复为各自的月份,即不扣除任何费用,视为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 ,并应按适用的税率计算预扣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应注意这一规定,并根据付款额以及个人所得税和工资性收入的累进税率特征确定付款周期,以减轻税收负担。以每月支付500元员工年金账户的公司为例。如果按月付款,则可以按5%的税率计算和支付税款。年度应纳税额为300元(500×12×5%);如果按季度付款,年应纳税额为500元[(500×3×10%-25)×4];如果在半年内缴纳企业所得税,则年度应纳税额为650元[(500×6×15%-125)×2];如果支付公司的年度付款,则年度应交税金为775元(500×12×1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