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股利,外国对企业的投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您做了多少避税?
公积金避税
朝阳区税务局工作人员李小姐说:“张先生动用住房公积金避税是完全合理的。根据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住房每月支付的公积金将从税款中扣除,换句话说,住房公积金不征税。同时,根据公积金管理方法,员工可以支付补充性公积金。 ”
避免保险税
华浦大厦的罗女士每月收入约8,000元。她说:“我通常不花很多钱。每月大约有2000元。我不知道在哪里投资。有银行。要缴税,请听同事说,购买保险所获得的各种好处是免税的,我不知道这是真的吗?现在,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几种类型的股息保险。如果他们真的可以免税,那么有多少今年也将近一万元! ”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的冯女士说:“自1999年11月1日起,将收取利息收入的20%作为利息税,但是,如果消费者购买保险,无论哪种保险不需要税。保险实际上等于保护+避税。对于大多数白领而言,选择合理的保险计划是一种很好的财务管理方法,它不仅可以获得所需的保护,而且可以合理地避税。 ”
投资基金
是从海外归来的刘先生,是京新大厦某公司的高级技术员。他在国外非常有见识,并向记者介绍:“投资基金是国外非常普遍的投资方式。四年前,我买了它们,因为投资基金回报率高且利润不征税。股票,债券,货币等也可以使用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财富管理中心的张先生说:“对于证券投资基金,国家尚未出台相关的征收股息(利息)所得税的政策。购买投资基金不征税,许多上班族在有足够资金时都选择了这种方法。 ”
教育储蓄
赵女士在泛亚大厦工作。她的儿子去年成功考入了北京的一所重点中学。全家人在享受金榜冠军的喜悦的同时,还为三年前的孩子们节省了即将到期的教育。资金很幸福。她说:“三年前,我选择储蓄做教育时犹豫不决。听银行的人说,他们可以免税,三年内可以储蓄很多!我选择储蓄500多元三年每月每月人民币。期。 ”
之后,记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业务部经理王先生了解到,教育储蓄一经推出,就受到市场的欢迎,许多人来开设一个教育储蓄账户。相关证明无需缴纳利息所得税,这对白领阶层也很有吸引力。
合法避税值得推广
所谓避税,是指为了最大化利润和最大程度地减少税负,企业研究了各国税法之间的差异,并为个人或团体制定了财务节税计划,以避税。
每个外资企业都有自己的避税秘密。尽管避税违背了税收立法的意图并与政府的税收政策指导背道而驰,但避税并非违法,并且存在避税的法律理论。因此,许多外资企业采取了各种技巧来实现合理的避税。
转让定价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会计事务所的张女士透露,当他们对外资企业进行审计时,经常会遇到一些避税方法,这些方法利用现有的中国税法进行转让定价。
张女士说,例如,在审计中,她遇到了一家总部设在中国的外国分支机构的加工制造公司。总部打算增加原材料成本,增加负债并保持价格不变。在这种情况下,收入将减少,甚至会发生损失。亏损之后,投资将会增加。全年都是这样,税务部门对此无能为力。审计师将此做法称为“转让定价”。该公司的“长期亏损”方法在许多外国公司中也很受欢迎。
转让定价是现代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借以国际避税的一种重要手段。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许多避税活动,无论是国内避税还是国际避税,都与转让定价有关。他们倾向于以低内部转让价格从高税国家向低税国家或避税天堂出售货物和分配商品,或者倾向于以高内部转移价格从低税国家或避税天堂向高税国家出售商品和分发商品。该成本减轻了国际关联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
高贷款利率一种无形资产(例如专有技术)被用来使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或者是一种隐藏在设备价格中的方法。外国投资者利用这样一个事实,即人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的实际价格,因此提高了设备和技术转让的价格,从而将公司利润转移到海外。在提高设备价格的同时,他们将技术转让的价格隐藏在设备价格中,以避免因特许权使用费而代扣代缴税款。
劳务收费标准是“高进低出”。关联公司相互提供服务或劳务时,通常海外公司收取高额费用,而国内公司收取低额费用或不收取费用。其中一些还列出了海外公司的费用。
资产评估和折旧的增加张女士曾经遇到一家香港公司,该公司每年都会对其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由于其在中国的子公司必须与其在香港的母公司合并报表,因此它们还必须评估华房地产。这也是外资避税的有效途径。如果房地产评估的价值增加,则年度折旧将相应增加,并且纳税额自然会相应减少。
建立公司的国际避税天堂。记者还从曾在台湾某企业工作的陈小姐得知,在避税天堂注册也是一种方法。他们在那里也使用了相同的方法。在国际避税天堂中建立公司,然后在避税天堂中使用该公司与其他地方的公司进行业务和财务运营,将利润转移到避税天堂,并通过免税或免税来减轻税收负担避风港。在长三角地区,一些外资公司有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地的投资者,但在岛上可能只有一个办事处。
利用避税天堂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和增加收入的手段之一,保持税收制度在筹集国家财政资金方面的有效性也是重要任务之一面对各国税务机关。随着跨国纳税人不断使用避税天堂,该国的税收权益不断受到损害,税收受到影响,税收公平原则也因此受到损害。
1.使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人阶级个人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从税前扣除,这意味着按此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予征收征税。同时,员工可以支付补充公积金。因此,普通员工仍有一定的空间增加公积金的存款。工资纳税人使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使用个人缴纳补充性公积金避税时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纳税人必须在其单位开立个人补充性公积金帐户。其次,尽管纳税人的每月补充公积金支付了避税,但它不能随机取款巩固了个人资产。
2.使用捐款进行税前扣除以免税
(1)中华民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个人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严重的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部分。这意味着,在进行捐赠时,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捐赠方法,捐赠方向和捐赠金额的规定,以便使这部分捐赠免征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款限额
的金额=应纳税所得额×30%,允许扣除的捐赠金额=实际捐赠金额(≤捐赠限额)。
(2)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
关于受灾地区捐赠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如果个人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款和捐物,则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义务人向灾区捐款,扣缴义务人提供由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出具的简易捐赠证书,扣缴人备案的个人捐赠清单等
实际上是在扣税时依法扣除的。其次,如果个人通过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向受灾地区的捐赠直接纳税,则捐赠者应立即出示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向扣缴单位发行的捐赠文件。纳税时,应当依法进行抵扣;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政府机构或者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款的基础上,依法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应将全部个人所得税的所有个人所得税预扣申报书提交税务机关,并应收到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签发的捐赠证书(副本),单位的每个纳税人总捐款额和当期扣除的捐款额。
(3)地震的“特殊党费”
国税发[2008] 60号规定,多数党员响应党组织的号召,以“特殊党费”的形式积极向灾区捐款。个人党员通过党组织组织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属于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捐款。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的规定,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个人党员的捐款数额,这是合理可行的。
3.可用于财务管理的避税产品类型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断推出新的理财产品。这些财富管理产品中的许多不仅具有比储蓄更高的回报,而且不缴税。例如投资基金,购买国债,购买保险,教育储蓄等。无疑,许多财富管理产品为工人阶级提供了更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