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依据:税额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的组成
示例
A公司委托B公司使用不同的方法加工一批价值200万元的原材料。该产品的价格为1500万元。
半成品消费税率为30%,乙成品消费税率为50%,而税率则为25%。税收负担的不同方式如下:
方案1:加工为半成品A,将加工回收为产品B进行销售,加工费为150万,继续加工为B的成本为200万
方案2:加工为产品B进行销售,手续费为320万
解决方案3:将其加工成B产品进行销售,成本为450
选项一
弥补应税价格
(1)(200 + 150)/(1-30%)= 500
(2)1500×50%= 750
应付消费税
(1)500 * 30%= 150构成应税价格
(2)1500×50%-150 = 600
税后利润
(1500-200-150-200-750)×75%= 150应缴消费税
方案二
(200 + 320)/(1-50%)= 1040
1040×50%= 520个销售不征税
(1500-200-320-520)×75%= 345
第三个解决方案
1500
1500×50%= 750
(1500-200-450-750)×75%= 75
第二个选择很好
主要是计税基础的计划,即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