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个人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相同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律规范在税收征管和管理过程中调整收税机构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个人所得税。
自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大陆的个人免税额将调整为3500元。
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已逐渐成为地方税务部门征收的主要税种,但是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窗口发票税,以及如何对生产经营中的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上许多地方都按照一定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个体工商户经常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命令)第1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自然税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通知》(财税[2011] 62号),主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商业家庭的生产经营收入由个人征收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但是在实际征收中,由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难以计算和缴纳应纳税所得额(税后利润)。商业家庭尚未建立帐户。因此,税务局通常会通过典型的调查来计算行业的平均利润,然后根据营业税率根据税率计算出征费率。这种计算方法简单,直观且易于操作。比率是2%,1.5%,1%等待。商业企业按营业税核算。如果是运输业,则将根据单个运输业的生产和经营收入进行征收。
1,企事业单位个人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是指个人承包,租赁业务以及转包,转包获得的收入,包括个人每月按工资或薪金获得的收入。 。个人在下列条件下,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1)企业实施个人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活动后,承包人和承租人仅向承包人签发合同(协议)2.出租人支付一定费用,且属于企业经营成果的,应当根据承包经营者或承租人的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所得,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或事业单位(国税发〔1994〕179号,第1条)。第2段)。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必要支出中的合同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的收入,必要的费用为每月1600元(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成本标准),占合同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收入的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为35%。
计算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企业实施单独的承包和租赁业务后,承包商和承租人不拥有企业的经营成果,而仅根据合同(协议)的规定获得一定的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国税发〔1994〕179号,第一条第一款)。
此外,根据相关文件,个人所得税应根据“合同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在纳税年度的必要支出中”计算,也可以理解为“企业净值”。利润必不可少的支出”+可能会收到“月薪”。
2.目前,税法中尚没有关于经营性净利润的规范性定义,但它仅强调合同产生的利润。如果承包商对业务结果拥有所有权(固定在合同费上),则企业应根据合同业务的收入(会计利润减去收入余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基于工资和薪金收入)付费)。
3.如果订约企业有利润但未分配,则仍应按照应计制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4.可以弥补个别承包经营期间的损失,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劳动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年度综合收益计算,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的支出,并在一定程度上予以支持。老年。符合纳税标准的纳税人应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如下: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
本条第1款第1款规定的特殊扣除包括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州;特别额外扣除包括儿童的教育,继续教育,重症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老年人抚养费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告给国务院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应针对以下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