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砼的税收筹划,商品销售优惠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4-2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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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7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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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砼企业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商品混凝土企业免税问题

商品混凝土在我国是一个完全竞争的产业,而不是一个鼓励发展的产业。因此,基本上没有针对商业混凝土的免税政策。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品混凝土增值税征收简单办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37号。

商业混凝土生产企业难以为其外包的原材料获得特殊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抵免额不足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税收负担。对于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和销售的商品混凝土,应当按规定征收增值税的,自2000年1月1日起按6%的税率征收,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产商品混凝土企业在税收上有什么优惠政策

1.增值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和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56号)明确规定,自产商品免征增值税政策:生产特定建筑材料的比例不少于30%的原材料与废渣混合。特定的建筑材料产品指的是砖(不包括烧结普通砖),块,陶粒,墙板,管道,混凝土,砂浆,人孔盖,道路护栏,防火材料,耐火材料,隔热材料,矿物(岩石)羊毛。……以废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废沥青混凝土的数量不少于生产原料的3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商品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征收增值税政策简易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 9号)明确: ......一般纳税人销售以下自己生产的商品,可以选择遵循简单该方法根据6%的回收率计算并支付增值税:...商品混凝土(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2.企业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47号):企业已列出资源自2008年1月1日起在目录中作为主要原材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符合“目录”中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产品生产所得的收入计入当年的总收入中,占90%。在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中所列资源与产品原材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同时从事其他项目的企业取得的非资源综合利用收益,与综合资源利用收益分开核算。没有单独核算的,不享受优惠政策。

混凝土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混凝土企业的简单税费计算方法选择了前三年装卸行业的一般税费计算方法。在第四年,为这种情况选择了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

运输业应租用混凝土搅拌机并支付运费。这具有三个主要好处:首先,它可以将运输业的收入转移到混凝土的收入,并使用混凝土的简单税额计算方法来计算税额,从而将运输业变成简单的税额计算;其次,可以节省投资;第三,很方便管理。可以说,租用外部车辆运输并支付运费是双赢的方式。

4条“吃掉”的政策

案例:某公司投资1000万元(不含税,下同),建设年产30万立方米的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设备的进项税额为170万元。购置混凝土搅拌车10辆,金额500万元,进项税85万元。购置混凝土泵车两辆,金额600万元,进项税金102万元。C15商品混凝土年产销30万立方米,单价为220元/立方米,销售值为6600万元(不含税,下同)。商品混凝土运输的单价为每立方米20元,运输收入为600万元,油耗和轮胎为240万元,进项税为40.8万元。泵车装卸的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每立方米30元,装卸收入为900万元,油耗为100万元,进项税金为17万元。生产C15混凝土的各方的总进项税为15.99元。

中涉及的相关税收政策包括4个项目。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增值税征收率的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57号)第二条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对某些商品征收较低的增值税率关于简单征收增值税的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 9号),将“ 6%征收率调整”改为“按3%征收率”第2条第3款和第3条如下:

1.县级或县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站生产的电力。小型水电是指由各种投资单位建设的装机容量小于50,000千瓦(包括50,000千瓦)的小型水电。

2.用于建筑和建筑材料生产的沙子,土壤和石材。

3.砖,瓦和石灰是由我们自己挖出的沙子,土壤,石头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没有固体粘土砖和瓦。

4.由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产品。

5.自来水。

6.商业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一般纳税人选择了简单的方法来计算和支付增值税后,在36个月内无法更改。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纳入增值税增值税的通知》第15条(财政税[2013] 106)附件1“实施增值税增值税的措施”,一般税款提供应税服务的人员应遵守一般税法计算方法。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提供特定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采用简单的税法计算方法,但是一旦选定,则在36个月内不能更改。

《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纳入增值税增值税的通知》的公告2(财税[2013] 106号)《关于增值税增值税有关事项的规定》第1条第6款第四条规定,试点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和送货服务的简化税种计算方法,选择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条例》第6条第1款提到的过价费包括过价费,购买费,补贴,资金,筹款费用以及从购买者那里获得的利润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