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率是否超过央行类似的存贷款利率水平(例如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2.利息支付是否已获得法律证明(例如,扣除土地增值税的利息,确定是否可以进行其他扣除,当然,有权宜之计);
3.关联方的资本借款是否超过规定(公司所得税的利息扣除,债务与权益之比:金融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4.在贷款合同中,资金用途是否与实际用途相符。
融资决策是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也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融资决策中需要考虑许多因素,包括税收。税收筹划的任务和目的是使用不同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条件来影响税收,并精心设计公司融资项目,以使公司的税后利润或股东利润最大化。
财务作为相对独立的公司活动,主要利用资本结构变化产生的杠杆效应来影响营业收入。资本结构是公司的长期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之间的关系。公司在融资过程中应始终考虑以下方面:融资活动对企业资本结构的影响;资本结构变化对税收成本和企业利润的影响;以及所有者税后利润最大化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融资租赁,企业自筹和企业内部募集资金。不同融资方式的不同税收处理方式以及由此产生的税收负担为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恩美路演
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方法:
1.一般而言,企业从外部募集资金有两种形式,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两种形式各有优缺点。在公司税收筹划方面,发行债券比发行股票更具优势。这是因为发行债券所产生的手续费和利息支出可以计入金融体系下企业的建设或财务支出。
2.财务费用可以在税前支付,作为减税项目,企业可以少缴纳所得税。通过发行股票支付给股东的股利由税后利润支付,税后利润比债券发行计划要征税。因此,在不违反国家经济政策的前提下,企业不仅可以筹集资金,而且可以通过税收筹划节省税收和增加资本。当然,应该指出的是,在筹资决策的税收筹划中,有时税收负担的减少不一定等于所有者收入的增加。因此,我们不仅要注意融资中的所得税,还必须选择企业能否获得最大的税后收入作为选择融资方案的标准。
募集资金是公司开展业务活动的先决条件。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资金,这需要资金决策。融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公司降低资本成本,优化资本结构并增加所有者的收入。
可以使用借款利息来执行企业所得税支付计划。但是,强度小并且难以控制。
企业所得税是根据应税收入计算的,应税收入=总收入-允许扣除的可抵扣金额。减少公司所得税税基的想法是:使总收入减至最少,使税前扣除额最大。
1.减少应税收入的策略
减少应税收入的主要原因是及时删除不应被视为应税收入的项目,或尝试增加免税收入。实践中采用的具体方法是:
1.对于销售退货和折扣,应及时获得相关凭证,并进行核算以减少销售收入,以避免虚假的收入增长;
2.在计算当年的总收入时,还应扣除预付款和应付账款等项目,以免将其误记为收入;
3.多余的营运资金用于购买政府债券,其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公司所得税。或者将多余的营运资金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获得的投资收益也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2.扩展成本策略
1.除息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从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实际发生额扣除,从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同类型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息允许扣除计算量内的部分。
可以向金融机构借贷的利息费用在税前支付。但是,有些公司很难筹集资金,不得不从其他公司借钱或从私人非金融机构借高息贷款。一些公司试图在企业内部的雇员中募集高利息的资金,以筹集资金并为其雇员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在上述所有情况下,同类金融机构和贷款利率同期以外的部分利息支出,均不得税前支付。
因此,公司在筹集资金时应尽量避免高息贷款。一旦发生高息借款,您应该考虑将高息部分分配给其他支出项目。根据现行税法和财务制度,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除利息外,费用,汇兑损益等也计入财务费用。金融机构的无限支出。如果企业从非金融机构和职工那里募集资金,则高利率的一部分可以转化为金融机构手续费;或者在企业内部,工会组织筹集资金,一些手续费可以分散到工会的支出中;如果是同一行业的高额借贷利息支出可以转换为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产品销售支出和经营支出等,扩大了税前扣除的支出范围。
2.分散的款待
鉴于难以区分商务娱乐活动和个人消费,为了加强管理,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同时,实施条例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务娱乐费用应由企业承担。从发生额的60%中扣除,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超出标准支出的部分,应纳税后缴纳。
实际上,公司为了正常开展工作而超支业务和招待费用是正常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在报告之前对其进行计算。如果超出限制,企业应自行调整扣除额,并将招待费转嫁给其他科目,然后再扣除税款。例如,企业向客户赠送礼物,例如礼物和代金券,可以视为佣金支出。佣金费用也不受限制,因此也可以在税前扣除这部分以节省税款。此外,企业还可以将招待费用作会议支出,并通过“行政支出”科目缴纳所得税最高税,也可以达到上述效果。
3.合理安排工资和工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以扣除合理的工资支出;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4%的,不予扣除;企业分配的工会经费不予扣除扣除工资总额的2%以上的部分;除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得从工资,薪金总额的2.5%中扣除。结转扣减未来的纳税年度。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企业可以从获取节税收益的角度采取以下措施:
(1)适当提高雇员的工资标准,超支福利将以工资的形式支付。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扣除工资,这对内资企业是一个很大的好处,但企业必须注意合理性和同伴的工资水平。否则,税务机关可以对不合理的支出进行税收调整。
(2)增加对教育的投资,增加员工教育和培训的机会,并努力提高员工素质;
(3)同时担任企业董事或监事的内部员工可在其工资中包括其薪酬;
(4)持有企业股票的内部员工可以更改其股息,以绩效工资或年终奖金的形式支付。
4.合理安排外部捐赠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部分公益捐赠。超出部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