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说法是正确的,但是您误会了。
例如: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非全日制工作的个人所得应按照“劳务所得”的应纳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如果您在B公司有一份兼职工作,您将获得1000元。
非全日制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 000-800)* 20%= 40元
税后的兼职收入= 1 000-40 = 960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如果纳税人每次获得的劳动报酬的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应扣除800元的费用扣除后的余额收入;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手续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1)使用税款避税。一般来说,您的劳动报酬收入的获得方式直接影响您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税法规定,当一项活动的收入超过1个月时,支付间隔超过1个月,并且每个月的收入都包括在其中。如果间隔不超过1个月,则每个收入金额的计算。然后,在向他人提供劳务时,需要根据劳动合同合理地安排每月收取的劳务费数量和纳税年度的实际支付数量,以达到避税目的。
(2)采用被服务方提供的某些服务以避免税收。例如,被服务方向提供劳务的一方提供餐饮,运输和其他服务,相当于增加了提供服务的一方的成本并减少了劳动报酬总额,从而保持了劳务的应税收入低在税收层面上。由于另一方提供的食品和运输服务可能是劳务提供者的日常支出,因此,如果他们用自己的收入来购买,他们在缴纳所得税时通常无法扣除。减少,但同时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这比直接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但缴纳更多的税收更有利,因为这使劳动报酬获得者总体上保持较高的消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