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1:税收筹划是要尽可能少缴税
误解2:税收筹划,逃税和逃税之间没有明确的区别
误区三:税收筹划意味着少缴税还是不缴税?
误区四:我没有通过税法,并且错误地认为我不会为征税做准备
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第一,合法性原则;第二,合理性原则;第三,事先计划的原则;第四,成本效益原则;第五,风险防范原则。
的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合法性原则
税收筹划应以现行税法及相关法律,国际惯例等为基础。在熟悉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应使用税收制度组成部分的税收灵活性规划和最佳纳税程序。税收筹划的最基本原则或基本特征是遵守税法或不违反税法,这也是区分税收筹划与偷窃,欠税,抵制和欺诈性税收的关键。
第二,合理性原则
所谓的合理性原则主要表现在税收筹划活动中所建构的事实应该是合理的。要构造合理的事实,我们必须注意三个方面:第一,必须符合行为特征。无法构造的事实无法实现,其他行业的实践也无法复制到该行业。不同的行业对事实的建构有不同的要求;第二,必须没有异常现象,这必须符合常识。第三,必须遵守其他经济法律法规,不能仅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考虑问题。
第三,事前计划的原则
要进行税收筹划,纳税人必须在掌握经济业务之前准确掌握该业务涉及哪些业务流程和业务联系?中国目前涉及哪些税种?有什么税收优惠?所涉及的税收法律法规可以使用哪些立法空间?掌握了上述内容后,纳税人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目的,也可以利用税收立法空间来达到节税目的。因为纳税人的计划行为是在特定业务发生之前执行的,所以这些活动或行为是高级行为,需要高级意识。如果已经开展了某项业务,则会产生相应的纳税结果,并且税收筹划将失去作用。
第四,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
任何计划计划都有其两个方面。随着一定计划计划的实施,纳税人将不可避免地为计划计划的实施以及选择付出额外的费用。该计划将放弃其他计划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入。当新发生的成本或损失小于所获得的利益时,规划计划是合理的。当成本或损失大于所获得的收益时,计划计划就是失败的计划。成功的税收筹划必须是各种税收计划的最佳选择。我们不能认为税收负担最轻的计划就是最佳的税收筹划计划。盲目追求减税负担往往会导致企业整体利润下降。可以看出,税收筹划与其他财务管理决定一样,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仅当计划计划的收入大于支出时,此税收计划才是成功的计划。
第五,风险预防原则
税收筹划通常是在税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边际上进行的,这意味着它包含很多操作风险。如果忽略这些风险而盲目地进行税收筹划,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服务业及其他行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的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购买的固定资产(包括自建),可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折旧年限的60%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可以加速折旧。
2014年1月1日之后购买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和设备且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1万元,允许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或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总和法加速折旧。
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措施,对合格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并进行税收筹划。
(2)固定资产折旧期间的税收筹划
因为折旧期间本身是一个预测的经验值,所以折旧期间包含许多人为因素,这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快成本回收,并可以使以后期间的成本向前移动,从而使前一个会计期间的利润可以向后移动。所得税的递延支付等同于从国家获得无息贷款。
良好的投资收益。
(2)折旧对税收投资的影响
企业的折旧费用通常在税前支付,折旧的规模直接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水平,进而影响企业的应税收入。因此,公司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应充分考虑旧税收减免对投资收益的影响。
折旧对计税期有直接影响。直线法计提的每个期间的折旧额相等,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每个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差异很小;在税收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加速折旧方法,从而可以逐年减少折旧金额在折旧期间内,前几年扣除的税额增加,随后几年扣除的税额减少。尽管应计年度折旧额没有改变,但对于企业而言,这相当于推迟纳税期限并加快资本周转,这相当于企业获得了无息贷款。
折旧也会影响实际的纳税额。当采用加速折旧法时,应交的早期税额很小。如果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则早期获得的折旧折扣高于后期获得的折旧折扣,从而提高了公司的整体投资收益率和投资收益率。
运营期间的税收筹划
(1)成本会计中的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