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 128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分配的收益由基金给投资者的暂时免征所得税。
目前,中国对基金实施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对基金股息收入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收到的股利应视为投资收益,并在纳税申报表中包括在免税中。
首先,私募股权基金是否为证券投资基金。我认为有疑问。如果将其投资于证券市场中的股票,债务和股权,则应归属。
无论如何,您的问题如下:
1,应将管理费收入的2%和佣金的20%确认为收入;
2.根据现代服务业的规定,2%的管理费需缴纳增值税,但在某些省会城市,可能会对5%的劳务营业税征收20%的佣金。
3.佣金收入的20%应确认为劳动收入,不符合财税[2008] 12号的要求。只有您自己的资金在证券市场中获得的收入才能被确认为免税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