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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评估与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 77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增值和减值所得税处理问题的补编《通知》(财税字〔1998〕50号)的有关规定,企业股份制改革的资产评估和增值,应作相应调整。固定资产评估和增值可以折旧,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没有扣除。
如果企业按评估价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并相应计提折旧或摊销,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调整后的相关资产帐户的评估增值部分可以如下调整:
1。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调整。也就是说,企业由于股权分置改革而评估的资产价值实际上包含在每个纳税年度的折旧和摊销中的当期成本和费用金额中。在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成本项目和费用项目中进行调整,并进行相应调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全面调整。也就是说,资产评估的增值额没有划分为资产项目,而是在以后年度的纳税申报成本和费用项目中调整了平均金额。每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作相应调整,调整期限不超过10年。
企业可以选择上述两种调整方法之一,并将其报告给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税收筹划应确立使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概念
由于多个税基是相互关联的,因此降低某个税基也会增加其他税种的税基;某个特定税期内的免税可能会在将来的一个或多个税期内更多纳税;减轻整体税收负担可能会导致其成本和成本上升或其他不利后果等。因此,企业在考虑重组和重组的税收筹划的实际运作时,应考虑全面考虑税法中的延期纳税除了获得税收利益外,我们还必须考虑这些税收利益对其他相关利益的影响,并在所有相关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以使整体利益最大化。税收负担最轻的计划不一定是税收筹划的最佳计划。只有考虑企业整体利益的税收筹划计划才是最好的。
2.深入了解现行税法和税制变化
改组和改组企业必须计划和研究相关税法和政策,以便在计划实践中充分利用当前的税收优惠政策。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家将根据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相应调整税收政策。因此,企业在进行改制重组的税收筹划时,不仅应考虑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而且还应注意研究税收制度变迁的发展规律,把握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以达到优化企业税收负担的目的。
3.把握税收筹划与避税与逃税之间的界限
税收筹划与避税和逃税本质上是不同的。避税和逃税违背了税法的精神,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这样做。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范围内开展的一项合法活动,是经过认真研究和比较税法后选择的最佳纳税计划。这是税法政策的指导和鼓励。因此,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节税行为,不要利用税收法律上的漏洞和措辞上的不足来避免税收,也不要非法逃税。在税收筹划中,企业应充分理解税法的规定,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行事,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防止疏忽大意或故意将适当的税收筹划引入逃税和逃税行为。逃税。
1.加强税收政策学习,提高对税收筹划风险的认识。通过研究税收政策,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可以准确掌握税收法律和政策。由于税收筹划计划主要来自税法在税收计算基础,纳税人,税率等方面的不同规定,因此对相关税法的全面理解成为税收筹划的基本环节。有了这种全面的了解,我们就可以预测不同税收方案的风险,进行比较,优化选择,然后为企业制定最有利的税收决策。相反,如果您不了解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则无法预测各种纳税计划,并且无法进行税收筹划活动。
通过研究税收政策,您可以提高对风险的意识,并密切关注税收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全面衡量税收筹划计划,处理地方利益与整体利益,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为企业增加利益。
2.提高税收筹划者的素质。税收筹划是高级财务管理活动。这是一项组织和计划活动,整合了法律,税收,会计,金融和金融等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税务筹划者不仅要具备相当的专业素质,而且还要具备经济前景预测能力,项目统筹计划能力以及与各部门的合作与配合能力。否则,将很难完成这项工作。
3.企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作为企业管理者,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税收风险的管理,这不仅要体现在制度上,而且要体现在领导者的管理意识上。十人税收筹划有一个特殊的目的,它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面对风险,企业领导者应始终保持警惕,对风险原因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预防和减少风险的发生。
4.保持规划计划的灵活性。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不是一成不变的。该国的税收制度,税法和相关政策将不断调整或改变,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实际情况,不断地重新审查和评估税收筹划计划,及时更新计划内容,评估税收筹划的风险,采取措施避免,分散或转移风险,比较风险和收益,以及使税收筹划在动态调整中为企业带来利益。
5.抓好税收企业关系,加强税收企业关系。由于税法规定通常具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并且具体的税收收集和管理方法因地而异,因此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在执法中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并且税收筹划者难以准确地进行税收筹划。掌握这一点。这就要求一方面,税收筹划者正确理解税收政策的规定,并正确运用会计知识;另一方面,他们始终关注地方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特点和具体方法,并经常与税务机关保持友好联系,进行税收筹划。该活动适应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特征,或使税收筹划计划获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从而避免了进行税收筹划并获得应有收入的风险。
随着税收筹划活动在企业业务活动中的价值,税收筹划的风险应引起更多关注,因为只要企业从事税收筹划活动,税收筹划就有风险。因此,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有必要分析具体问题,针对企业的风险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税收筹划的顺利实施做好前期准备。
根据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器具,工具等,为期超过一年。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也应当视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适当地计划,它们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1.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
提取折旧是补偿企业固定资产的基本方法。提取的折旧,应当按照当期收支相匹配的原则分期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因此,由于折旧必须包含在成本中,因此折旧与成本的大小,利润水平和所缴税额直接相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有两种: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
(1)直线法直线方法
(也称为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是一种基于固定资产的平均使用寿命(或工作时间和工作量)计算折旧的方法。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并根据固定资产原价和分类折旧率计算。直线法可以分为平均年龄法,工作时间法和工作量法。
(2)加速折旧方法
也称为减费方法。折旧期间,每年折旧额逐渐减少。加速折旧方法的基本内容是在使用固定资产之前增加折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逐渐降低,应计折旧额逐渐减少。尽管固定资产使用期间的折旧总额与平均年龄法完全相同,但是在固定资产使用的最初几年中,由于折旧增加,成本中包含的成本也相应增加了,这也减少了固定资产的使用较早的营业利润相应地减少了企业的应付所得税,这相当于获得政府的无息贷款。加速折旧方法有很多方法,当前系统规定它仅限于以下两种方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允许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国民经济和快速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电子生产企业,造船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学生产企业和制药企业的机械设备技术进步。
(2)鼓励用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经常遭受振动,过度使用或被酸强烈腐蚀的机械设备,碱等
(3)证券公司的电子设备。
(4)集成电路制造企业的生产设备。
(5)符合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外包软件。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创新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固定资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编号)规定:
用于生物制药,特殊设备制造,铁路,造船,航空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制造,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及其他行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的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购买的固定资产(包括自建),可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折旧年限的60%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或选择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可以加速折旧。
企业在2014年1月1日以后购买了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抵扣;单位价值超过1001万元,允许将折旧年限缩短不少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或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限总和法加速折旧。
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措施,对合格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并进行税收筹划。
(2)固定资产折旧期间的税收筹划
由于折旧期间本身是预期的经验值,因此折旧期间包含许多人为因素,这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的可能性。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快成本回收,并可以使以后期间的成本向前移动,从而使前一个会计期间的利润可以向后移动。所得税的递延支付等同于从国家获得无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