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全过程的税收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案例

提问时间:2020-04-27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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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7 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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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实例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告诉您房地产公司如何通过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很好地进行税收筹划,并为房地产公司将来对税收安全做出控制。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预先控制企业税收风险,安全增值。

【分析】

选项1:自建并自售

嘉业公司将该项目用作直接销售的商品房。根据税收规定,按照销售房地产税项征税,其中涉及土地增值税。

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2381×(7%+ 3%+ 2%)= 2.86亿元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9269×30%= 2780万元

解决方案2 :(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解决方案)

房地产公司转让地块的损益如下:

销项税:9524×5%= 476万元

城市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476×(7%+ 3%+ 2%)= 570,000元

土地增值税:

扣除额= 7280×(1 + 10%)+ 57 = 8065万元

附加值= 9524-8065 = 1459万元

增值率= 1459/8065 = 18%

土地增值税= 1459×30%= 438万元

净收入:9524-7280-57-5-438 = 1,740万

(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建设服务的收益和损失如下:)

代办城市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费:1071×(7%+ 3%+ 2%)= 129万元

(房地产公司的两项业务的总净收入如下:)

【结论】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方案2的净收入较方案1的净利润多296万元。因此,第二代计划更好。

房地产开发企业怎么进行税收筹划

如何加强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

1.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特点及土地增值税规划的重要性

2.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规划的现状

由于已征收土地增值税,尽管总额不大,但增长率非常快。从1994年到2006年,全国土地增值税的平均增长率为91.27%。 2006年至2008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从231亿元增加到537亿元。尽管增长速度很快,但与房价和房地产销售收入的增长相比,税收过程中的漏洞仍然非常巨大。清算工作有很多障碍。许多地方政府由于其成就和效率而在清算意愿和执行方面存在问题。另外,土地增值税存在征收管理困难,税收成本高的问题。房地产土地增值税追回的历史问题尚不清楚,导致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效果不理想。从房地产公司的角度来看,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飞速发展,配套的税法法规越来越完善。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房地产业的纳税行为,使许多原先的法律计划方案成为非法,进一步缩小了税收筹划的空间。

1。过去,大多数房地产公司都是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等来经营的,并且将房地产用于投资或合资企业来避免土地增值税。但是,2006年3月发布的《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 21号)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必须为房地产投资或合营企业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

2。过去,许多房地产公司将部分已开发的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或商业房地产,而该部分房地产的产权是以自己的名义处理的,因此免征了土地增值税。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将其转为自用的商品房视为:如果将其视为销售,则应计算并支付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过去,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可以用于减少土地增值的额外扣除。但是,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定》(国税发〔2009〕91号),公司不能将借贷成本作为额外抵扣的基础计算土地增值税。利息支出应根据房地产开发成本进行调整费用扣除为房地产开发费用。

3.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规划方法的解释

(1)将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用于节税计划

1。利用合作来盖房并节省税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特殊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 48号)规定:“一方出房,一方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建成后房屋将按比例分割自用的,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2。使用代理构造来节省税款。房地产经纪人建设是指房地产开发

企业代表客户进行房地产开发,开发完成后,将收取并替换客户的建筑收入。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该收入属于劳动收入,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2)将销售收入用于税收筹划

1。分散业务收入计划方法。房地产企业的税项主要为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按累进税率征收,即房地产增值税率越高,适用税额越高。率。例如,在上述税收筹划案例中,1830万元的销售价格可以获利299.3万元(1830-1430-1830×5.5%),而1840万元的销售价格只能获利216.1万元(1840-1430-1840×5.5%)×(1-30%),尽管售价增加了100,000元,但利润减少了83.19万元。

3。规划方法中是否合并了不同升值率的房地产。由于土地增值税适用于四个累进税率,因此最低税率是30%,最高税率是60%。房地产的税负将降低,同时低增值率的房地产的适用税率可能会增加,而这部分房地产的税负将会增加。因此,纳税人需要分别计量相应的税额,分别核算和合并核算,再选择税负较低的核算方法,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同一土地上同时开发A和B两座商品房,则出售A物业的收入为300万元,可抵扣额为200万元。 ; B物业的销售是收入400万元,允许扣除100万元。首先,当单独核算时:房地产增值率=(300-200)/ 200×100%= 50%,适用税率为30%;应缴土地增值税为(300-200)×30%= 30(万元); B房地产增值率=(400-100)/ 100×100%= 300%,适用税率为60%;应交土地增值税为(400-100)×60%-100×35%=145(万元);上缴土地增值税175万元。二,合并核算:两栋建筑物的总收入为:300 + 400 = 700(万元);扣除金额:200 + 100 = 300(万元);升值率:(700-300)/ 300×100%= 133.3%,适用税率为50%;应交土地增值税为:(700-300)×50%-300×15%= 155(万元)。从比较中可以看出,合并会计对公司有利。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由于两种房地产的增值率相差很大,只要房地产开发公司安排将这两种房地产共同开发销售,收益和扣除项目两种类型的房地产中的一种被汇总在一起,税款一起申报您可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3)使用扣除额进行税收筹划

1。利息成本计划方法。房地产公司一般在发展业务中需要大量借款,利息支出是不可避免的,不同的利息支出扣除方式将对企业的土地增值税产生较大影响。根据税法规定,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利息支出在两种情况下扣除。首先,如果可以根据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分配并提供金融机构认证,则可以扣除,但最高金额不得超过银行同期的利率计算得出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支出(房地产开发支出=扣除的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率(5%以内),扣除额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开发成本支付的金额的5%以内。第二,在无法根据房地产项目的转让计算利息费用或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情况下,必须将利息费用计入房地产开发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土地使用费使用权付款+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率(在10%以内)),以及扣除额。以上两种计算扣除额的具体比例,由省人民政府规定。此规定为纳税人规划提供了机会。房地产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时,第一种情况的利息支出大于第二种情况的利息支出,应当正确分担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如果前者少于后者,则企业可能不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会计算利息支出的份额,或者不提供金融机构认证,这可能会增加扣除的项目数量并降低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例如,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批商品房,支付了地价600万元,开发费用1000万元。假定利息是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配的,并且可以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则应扣除利息100万元。计划扣除利息?如果要扣除的利息支出是70万元,应该如何计划?假定地方政府规定的两种扣除额分别为5%和10%。计划过程如下:首先,进行计算。(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 + 1000)×5%= 80(万元)接下来,判断。当可抵扣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00万元时,公司应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配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认证,可以抵扣一百万元,否则只能抵扣80万元;何时允许扣除当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应选择第二种扣除方式,即不按照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配利息,或者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可以扣除10万元的利息费用。但是,应该注意的是,税法中允许扣除的利息费用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计算,不计入非扣除额。

2。完全扣除允许使用扣除项目计划方法。为了抑制房地产投机活动,《土地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可以将项目金额扣除“总额”的20%。享受此费用减免。因此,当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想要进入房地产行业时,应考虑成立一个独立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交易的新关联企业。这样,不仅可以在房地产开发业务中享受上述额外扣除,以实现土地增值税的节税计划,而且在未来的纳税年度,可以利用公司协会实现其他税收筹划。

4.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规划的策略

(1)加快改善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

1。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科学确定税收种类,合理确定土地和房地产业的税收负担。将“多税种调整”更改为“主税种调整”,完全解决了税种交叉和重复的问题。同时,有必要简化土地增值税的清收办法,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的特殊调整功能。

2。有必要完善房地产评估机构,完善房地产评估程序,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可靠的评估资料。税务部门要加大房地产行业税收来源管理和征收管理的力度,完善委托征收管理办法,实行土地增值税预征收管理措施,合理征收管理秩序。

(2)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1。各地要加强房地产税的综合管理,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在土地增值税的征管方面的合作。

2。尽快建立一套简单易行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方法,统一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口径,明确清算时间和方法。

(3)房地产企业应树立正确的税收筹划概念

1。应遵守法律原则。在不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房地产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规划。

2。应注意战略规划。房地产公司的税收筹划过程对于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过程更为重要。企业在制定决策时应注意规范性和战略性计划。他们绝不能简单地追求节税收入的增加并导致开发或运营成本的上升。因此,在税收筹划中,管理和财务部门不仅要注意财务和税收事项,而且要注意企业运作和战略管理的各个方面。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怎么做?

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成普通标准房屋,实现销售收入693万元。公司以土地价款100万元建设普通标准住宅,并投入房地产开发费300万元,用于建设该建筑物(包括:土地购置及拆迁补偿费40万元,建设前费用)。 40万元,建筑安装项目成本100万元,基础设施成本,开发间接成本4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40万元,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税费55万元。根据税法规定,除上述费用外,房地产企业的可抵扣费用可以另扣减(100 + 300)×20%= 80万元。因此,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率为(693-100-300-40-80-55)/(100 + 300 + 40 + 80 + 55)= 20.5%。根据税法,土地增值税(693-100-300-40-80-55)×30%= 35.4万元,应按30%的税率缴纳。企业的税后利润为693-100-300-40-80-55-35.4 = 826,000元。如果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并将这批房屋的销售价格降低至690万元,则该公司的增值率为(693-100-300-40-80-55)/(100 + 300 + 40 + 80 +55)= 20%。根据税法规定,企业不必缴纳土地增值税。企业的税后利润为690-100-300-40-80-55 = 1.15亿元。税收筹划后,企业将减少税收负担115-82.6 = 32.4万元。

同样,房地产企业也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额,将土地增值税的临界点用于税收筹划。如果黄河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套标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普通标准房屋,按照税法,可抵扣工程金额为810万元。增值额为190万元,增值率为200/800 = 23.4%。房地产公司需缴纳土地增值税190×30%= 57万元,营业税1000×5%= 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加50×(7%+ 3%)= 50,000元。无论企业所得税如何,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000-810-57-50-5 = 780,000元。如果房地产公司进行税收筹划并简单地翻新房屋,则成本将为105万元,房屋价格将增至1100万元。根据税法,可抵扣项目增加至915万元,增值额为185万元,增值率为185/915 = 20%,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公司需要缴纳的营业税为1100×5%= 5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为55×(7%+ 3%)= 55,000元。同样,不考虑公司所得税,房地产公司的利润为1100-915-55-5.5 = 12.45万元。税收筹划使企业的税收负担减少了12.45-78 = 465,000元。由于土地增值税是房地产开发的主要成本之一,当普通标准住宅的增值税增幅不超过20%时,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企业可以增加扣除额。房地产增加值不超过20%享受免税。

(2)使用不同的投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投资房地产有两种不同的投资方式:一种是通过租金获得租金;另一种是通过租金获得租金。另一种是房地产投资,以合资方式分享利润。这两种投资方式所涉及的税收类型和税收负担是不同的,并且存在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

海洋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菏泽市繁华的地区拥有免费房地产。该物业的原始价值为1000万元,实际使用面积为300平方米,准备在2008年1月进行投资。如果出租,则预计年租金为200万元。如果用于合资企业,则预期合资企业的年利润。大洋地产的份额为500万元。因此,让我们分析一下哪种方法可以为企业节省更多税款,

假设该物业的原始值为P,则所使用的物业的面积为L平方米,如果租用,则合资企业可获得的年租金收入R1,则该合资企业的年份额合资企业的利润预计为R2租金和合资企业的税负分别为T1和T2。

1.租金要负担的税款

营业税:房地产租赁属于服务业,应按租金收入的5%征税,应为5%×R1;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应根据房地产的租金收入计算并缴纳,税率为12%,则房地产税为12%×R1;城镇建设税:假设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市区,城市建设税率为7%,按其缴纳的营业税计算,城市建设税负担为5%×R1×7% = 0.35%R1;教育手续费附加费:3%×5%×R1 = 0.15%R1;印花税:根据《中华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缴纳印花税:“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二适用“因此,印花税的税率是R1的0.1%;所得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可以在税前扣除,然后企业租金收入应缴的所得税为25%×(R1-5%R1 -0.35%1-0.15%R1)= 23.62%R1。

总税负T1 =营业税+物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印花税+所得税= 5%R1 + 12%R1 + 0.35%R1 + 0.15%R1 + 0.1%R1 + 23.62% R1 = 41.22%R1,即在出租方法下,公司的总体税负T1 = 41.22%R1。

2.合营企业承担的税负

房地产税:根据税法,房地产税是根据房地产的原始价值减去剩余价值的10%-30%计算的,税率为1.2%。假设减免率为30%,则房地产税负担= 1.2%×(1-30%)P。土地使用税(此税按固定金额征收,各地标准不同。以菏泽市为例,城市单位税额为0.68元/平方米),则土地使用税负担为0.68 ×L = 0.68L;所得税:合资所得税须缴纳所得税,所得税负担= R2×25%= 25%R2。

总体税负T2 =财产税+土地使用税+所得税= 1.2%×(1-30%)P + 0.68L + 25%R2 = 0.0084P + 0.68L + 25%R2

寻求税收平衡。由于租金的收入是相对固定的,可以在出租前进行协商,而且由于许多影响因素,合资企业的收入更加不确定,因此可以使用租金来预测合资企业的收入。当税收负担相等时,即

41.22%R1 = 0.0084P + 0.68L + 25%R2,则R2 =(41.22R1-0.84P-68L)/ 25

投资房地产时,可以使用上述函数公式进行计算。基本结论如下:如果预期合资企业收入R2>(41.22×租金收入-0.84×财产的原始价值+ 68×实际使用面积)/ 25,此财产的税负低于租赁方法的税负。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应考虑采用合资方式。如果预期合资企业收入R2 <(41.22×租金收入-0.84×财产的原始价值+ 68×实际使用面积)/ 25因此,该物业的税收负担比合资企业减轻。在此示例中,由于大海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份为500万元,且500 <(41.22%×200-0.84×1000 + 68×300)/25=785.70,因此租赁方法可以节省税款。此时,总税负T1 = 41.22%R1 = 41.22%×200 = 82.44(万元),而总税负T2 = 0.0084P + 0.68L + 25%R2 = 0.0084×1000 + 0.68×300+ 25%×500 = 337.40(万元)。不难看出,通过采用租赁方式,该公司可以比合资方式节省254.96元(337.4-82.44)元的税款。

(3)使用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资金的需求很大。如何更好地筹集资金对公司的运营至关重要。从税收的角度来看,企业在不同融资方式下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

假设2008年1月,海海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1000万元的资金来开发新项目。由于公司采用不同的融资方式,因此公司的税收负担也将有所不同。

如果企业选择银行贷款融资方式,则年利率为8%,每年需要支付利息80万元。根据税法,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因此银行贷款融资可用于为公司融资利润影响为80万元,可节省公司税80×25%= 20万元;如果大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准发行债券融资,可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也可以仅限于内部员工的发行。。税法规定,税前不能扣除资本股利,可以将债券利息作为税前支出支付。如果债券的年利率为10%,则债券融资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为100万元,也就是说,通过发行债券融资可以节省企业税2500万元(100×25%)。采用以上两种融资方式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但影响程度不同。但是,如果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则由于发行的股票是股票基金,因此只能根据税后利润进行分配。税基无法有效降低。

(4)使用不同的付款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转让房地产的合法所有权后确认销售收入,但在实践中,它们应采用审慎原则并客观地评估收入的实现。倘估计价格无法收回,则无法确认为收入;部分价格已收回只有收回的部分才确认为收入。

由于房地产单位的价值高,购买者很难一次拿出大笔钱购买房地产。房地产开发公司通常使用分期付款方式进行销售。这样,企业无法基于总销售价格确认收入,并且无法响应税收节省而相互转移成本。

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一项分期付款的房地产销售合同。合同中商品房总价为800万元。转让时,如果此时确认收入,则应交营业税额为800×5%= 40(万元)。如果收入分期确认,则首次应纳营业税为800×40%×5%= 16(万元)。以后三次营业税为800×20%×5%= 8(万元),合计16 + 3×8 = 40(万元)。虽然两种缴纳营业税的方法都是40万元,但是使用多重确认收入可以延迟缴纳税款的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国税发[2009] 3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明确了五种特殊情况下确认收入的标准。对于产品,应根据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付款人提前付款,则应根据实际付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预售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本期取得的预售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的利润率(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必须符合建设部的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江府[2004] 77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的通知规定,预售收入的应税毛利率应不少于3%。开发企业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预售申报初次收入时,必须随附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未附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按照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规定计算并付款。公司所得税。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的估计应税毛利率是根据以下规定确定的:1.如果开发项目位于人民政府所在省,自治区的市区或郊区,直辖市或有单独计划的城市,不得少于15%。开发项目位于地级市和郊区及地级市的,不得少于10%。 3。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区域的,不少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危改房的,不少于3%。)计算预计经营利润,计入当期应纳税额所得金额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开发产品完成后将进行结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