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54号海关命令,如果税额超过5,000,则应征税,但很容易超过5000,因此请不要过大。通常,它们还会睁开一只眼睛并闭上一只眼睛。过度意味着什么?一种是携带太多东西,例如,刚从Iphone7拿出来,你去香港带了三本,那肯定会受到惩罚,因为它显然不是供自己使用的,而是你想回来出售;另一个太多是的,我有一个客户在欧洲购买了很多知名品牌,然后又没有丢掉那些知名品牌的包,所以我随身携带了它,所以我担心别人不会知道她买了名牌。
目前,许多外贸公司根据公司的账目在香港避税,但通过香港与本国税收制度之间的差异避税。
首先,
世界上有两种征税原则:
我国的征税原则是领土原则;
也就是说,
如果香港公司的利润不是来自香港,则无需纳税,
我们的许多国内朋友为了避税而设立了香港公司。
此外,香港公司的管理层是董事自愿宣布的表格,
也就是说,只要每个客户总监都可以提供文档或发票支持。
因此,在香港开户比在中国开户要容易。
您的问题主要针对第54号海关令。原则上,个人物品超过5000的零件应自愿征税,否则会被发现是走私的,但这主要是针对那些回来出售的人,通常买起来很贵电子产品,如照相机,便携式摄像机,IPAD,IPHONE等,日用品是那些奢侈品,例如LV和其他数以万计的箱包之类,并且中国各个城市的海关管制并不严格一定是北京不必太在乎,深圳珠海很严格,因为那里的许多人来自香港和澳门,他们把电子产品带回去销售。如果您购买一些运动鞋,则不必担心。首先,你们都穿了。您只需扔掉所有包装发票。不要携带很多大牌纸袋。没关系。如果不进行检查,则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