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陈发枢是套现的(股票投资也是一种不用花税的“花”方法,因此使用这种逻辑,人们可以不用缴税就花费工资,而其他公司也可以不用缴税来对利润进行再投资。将会有大量现金减少的风暴,而且该国没有税收。
对于处理和生产废料的企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废料回收业务单位有关增值税政策(财税[2001] 78号)规定,生产企业一般由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废料回收经营单位出售的废料,可以按照收税机构开具的一般发票上规定的金额,由税务机关监督,从进项税额中扣除10%。自行购买废料并取得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在这种情况下,废料加工和生产企业可以成立废料回收运营公司作为独立的会计部门。收购废料回收公司后,将其出售给加工和生产企业。税收成本不会增加,加工和生产企业减少了中间采购环节,降低了运营成本。
例如,企业是主要生产和销售钢铁的工业企业。主要原料是废钢和废铁。主要业务范围是钢铁生产和销售,废料回收和其他业务。主要根据自己的收购。2005年12月,该企业被认定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假设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3800万元,购进废铁5000吨,废铁1800元,普通发票900万元,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支付100万元运输人民币,20万元用于其他杂项费用,例如装卸费,保险费等,则企业可以执行以下税收筹划。
第一项计划:企业直接购买原材料废钢并获得普通发票。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工业企业不得计算购买废料的进项税额抵扣。因此,企业购买的废钢不作为进项税额扣除。那么,2005年应交的增值税= 3800×17%-100×7%= 646-7 = 639(万元)。
第二个计划:该公司于2005年从废料回收业务部门购买了废钢,并获得了销售方签发的总发票,并受到了国家税务部门的监督。 2005年,应交增值税= 3800×17%-900×10%-100×7%= 646-90-7 = 549(万元)。第二个方案的费用比第一个方案少90万元。
第三个计划:该公司作为总部,单独成立了一家废料回收公司。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单位出售的废旧物免征增值税;购买废料时支付的运输和装卸费以及其他杂费,可以作为成本和一般发票(给加工生产企业900 + 20 + 100 = 1020万元),因此,该企业应在2005年支付增值税= 3800×17%-1020×10%= 646-102 = 544(万元)。第三种选择要比第二种选择少缴纳50,000人民币的增值税。同时,单独设立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在购买废旧物资时也可以获得废旧物资买卖差额,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
显然,在购买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使用废料通过废料业务部门外包生产废料进行加工和生产的企业,其税额要比直接购置废料并设立单独的废料少。材料回收单位不仅减轻了税收负担,而且还可以用一块石头获得额外的收入并获得两项好处。
在网上找到原始文本
数年后,陈发枢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红塔”)之间的“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终于成见。陈发枢的律师最近透露,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撤销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前的民事判决。红塔集团自判决之日起十日内返还陈发枢22.08亿元的本息。红塔集团仍持有云南白药股本为12.32%。
有趣的是,大多数公众都注意到涉及的金额超过22亿元人民币,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多的个人诉讼。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共计近3400万元。案例本身反映出,私营企业家更加关注法治在中国市场经济中的复杂性,难度和渐进性。契约精神和合法权益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但在现实中实施起来并不容易。
陈发枢败诉了
根据《证券日报》的报道,陈发枢和红塔集团的诉讼应于2009年开始。当时,应有关部门要求“烟草企业退出非烟草投资”的要求,云南红塔集团与陈发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陈发枢收购了云南白药集团约658.1万股股份。持有云南红塔集团22亿元,占占公司总股本的12.32%。自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所有付款应以一次性货币支付给红塔集团。
附加条款规定:“本次股权转让必须报请相关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然后才能组织实施。”
经过两年多的时间,上述转让协议中涉及的股份尚未转让。2011年4月27日,无法行使股权的陈发树向云南红塔发行并派人送交《继续股权转让登记转让书》,要求对方减记转让协议。自收到信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股份已注册并转让给他的名字。2011年12月8日,陈发树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投诉”,将云南红塔集团推上了船坞。
2012年1月17日,云南红塔集团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增值和保存并防止损失为由”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国有资产”。对于此回复,陈发树已经等待了将近800天。一些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不同意股份转让,这与云南白药的股价飞涨有关。据了解,自从红塔集团与陈发枢于2009年9月10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来,云南白药的股价已从43.92元/股上涨至最高价119元/股。云南白药的股价上涨使双方对该交易更加敏感。
2012年12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股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驳回了陈发枢的其他主张。 。去年2月,陈发树不满意,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裁定。云南白药7月26日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7月25日与陈发树就股权转让纠纷提起诉讼的通知。 。
云南红塔集团表示,2014年7月23日上午,公司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云高民二初民事判决书第1号。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将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22亿元的本息归还陈发枢。如果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付款义务,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履行后期债务的利息。中华民国;陈发枢的其他主张应被驳回;判决最终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意味着,红塔集团仍持有云南白药12.32%的股权。陈发枢等待的是本金和利息。关于此事,陈发枢不愿对外透露任何信息。然而,这句话无疑是对福建省首富陈发枢的面容和资本的损失。
据了解,在云南白药两次增发后,红塔集团目前持有云南白药的855.58万股,持股比例为12.32%。以7月25日云南白药的收盘价为52.99元/股计算,这部分股权的价值为45亿元。分析人士认为,如果陈发枢成功获得云南白药的股权,他的投资可能会增加一倍。在此之前,陈发枢的律师李青在接受采访时说:“陈发枢被誉为"中国的巴菲特"。 2009年,可带来多少投资收益22亿元。谁来承担机会成本?”
此外,为了赢得这场官司,陈发树支付了超过1700万元人民币的诉讼费。但是,陈发枢没有满意地返回。
需要指出的是,陈发枢在一次采访中说:“我的律师曾经告诉我,如果他是客户,他会选择放弃。与国有企业的斗争可能会赢或输。我很清楚这一点。但是我决定仍然打这场官司,并争取到最后。 “他的律师,北京上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李青打电话给陈发树提起公诉”,因为知道他无能为力。 ”
陈发枢的私人企业家称他为“陈秋菊”。同样的曲折,也花了很长时间,但诉讼没有失败。即使判定陈发树胜诉,陈也仅获得了“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根据约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报中国烟草总公司上级财政主管部门批准。财政部可能仍会否决这项股份转让。
但陈发枢认为,社会需要一些特殊情况来促进不合理的资本市场秩序的改革。
陈发枢为什么提起诉讼?
在过去的几年中,云南白药作为市值最大的制药行业股票,为投资者带来了丰厚的回报,但这与试图建立自己的头寸的陈发树毫无关系。低位。现在已经做出了最终判决,陈发枢应该已经掌握了23亿的投资收入已缩水至760万的贷款利息收入。一些网民笑着说,这笔钱可以通过购买金融产品赚取20%,这实际上是一种“亏损交易”。
那么,陈发枢为什么要与他知道会失败的这场诉讼打架?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陈发树在上海接受了采访。当记者问他是否对这笔交易和超过22亿元的机会成本感到后悔时,陈发枢平静而坚定地回答。不后悔”。当被问到为什么他会“非理性地”想打一场当前的“小机会”诉讼时,陈发枢无意间增加了声音,加快了讲话速度。他说:“我只是认为有理由环游世界,并付了钱。很难想象您是否不付出任何代价。 ”
陈发树说,他从2008年开始打高尔夫球,经常去昆明。他在报纸上看到,云南红塔将转让云南白药的股权。作为一家有着百年历史的制药公司,它开始生产快速消费品。当时,陈发枢认为,如果云南做得好,五年内市值应达到1000亿。后来,当云南白药市值最高时,它的市值就超过了800亿元,所以在当时还是比较准确的。
实际上,当我2007年参加长江商学院的课程时,陈发树碰巧认识了云南白药的一位领导。一次在法国枫丹白露考察游,仅休息了半天,两人便在公园里散步并聊天。他向陈发枢介绍了云南白药的详细发展情况,陈发枢认为该企业一定很好。
陈发枢强调,云南白药队应该在迄今为止看到的国有企业中做到最好。这是基于他们的详细调查,即使他们已经完全了解了驱动程序。结论。例如,具有如此大的市场价值的公司经理坐在拥有10年历史的奥迪汽车上。通过对整个团队的深入调查,Chen Cai决定进行交易。
但是,交易完成后,陈发枢完全无法想象后来发生的事情。根据陈发树的理解,此交易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就像我们通常买东西一样,钱也已付清,您不可能不把东西留给您。但是,生活就是这样,生活中总会有您无法想象的事情。
陈发枢坦言说,付清钱后,股权尚未转移,但当时我以为,他(指云南红塔)现在不会给我,但一定要给对我来说。作为国有资产的经营者,国有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有很多人将其资产委托给他们进行管理应该是可信的。但是直到我开始急于意识到它以前可能过于乐观之前,我才给出它。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似乎是孩子,他们是成熟的成年人,这么大的企业,我没想到会是不诚实的。”陈发枢说。
Chen Fashu认为,争议案件的关键是股票上涨。相对而言,上升是国有资产的损失。陈发枢说,我们一开始就迷路了。过去,很难与国有企业或国家部门打官司。我仍然了解真相。但是,老实说,如果您能获得第二次审判,他将在这场官司中获胜,并在失败中获胜。
因此,在第二阶段的过程中,通过各种努力,整个社会都在关注。法院应该说它已经做了很多工作。这是一件好事,也是一项推动。从这个角度看,调解也是实现目标的有效途径。
陈发枢的投资神话
据21st Century.com称,1982年,陈发树从他的家乡安溪带了一辆装满木材的卡车到厦门转售木材业务。20岁出头的陈发树贴在树上,这为他赢得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从那以后,他开始经营百货商店杂货店购物。1995年,他在繁华的福州东街口商业区开设了新华资本。两年后,花都集团成立。年底成立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06亿元。陈发枢持有71%的股份。
这个年轻人只有四年级,依靠巴菲特和吉姆·罗杰斯的书籍进行长期的自学,在《福布斯》(福布斯)排行榜上花了超过二十年的时间,成为大陆上最富有的人福建人有钱。
几笔收购国有大型企业的交易使陈发树闻名。
自1990年代初期以来,陈发枢开始涉足资本市场。参与紫金矿业项目,使其开始进入公众视野。1997年,他花费超过6000万美元购买了一批水电站建设设备,成立了一家建筑工程公司,开始从事紫金矿业的外包项目,并进入了采矿业。那一年采矿业并不繁荣,黄金价格也处于下降阶段。
当时,紫金矿业仍是上杭县政府的子公司。大多数人对紫金矿业并不乐观。陈发枢则相反。2000年,紫金矿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当时的评估价值还不到1.5亿元。它以1.505:1的比例成立。股票数量为9500万股。实际上,陈发枢通过三家关联公司的出资总额仅为3359万元。
并且这3359万个后来变成了155亿个。
2002年,黄金价格开始进入上升通道,并回到每盎司270美元。到2008年,它突破了1000美元/盎司大关。2003年12月23日,紫金矿业在香港联交所上市,陈发树从2004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上的第111位跃升至2005年的第56位。2008年4月,紫金矿业重返A股市场,陈发枢的个人和新华都集团持有的紫金矿业股份合计约21.78亿股。如果以每股7.13元的发行价计算出这部分股权,则其市值为155.29亿元,仅用8年时间就增加了约460倍。
著名的陈发枢于同年招募“雇员皇帝”唐骏(Tun Jun)来照顾该集团的日常业务,并更加专注于资本投资。
陈发枢尚未接受过系统的教育,但他总是宣传自己是巴菲特的投资老师。
唐骏还打算将陈发树变成巴菲特的中文版。“巴菲特的投资经典是可口可乐和宝洁。我们想复制这种模式,因此我们将投资理念定位为三点:第一是投资与民生相关的行业,其次是投资于所有行业的前三名。第三,投资目标是国有控股。在我们看来,青岛啤酒很符合我们的投资理念。它是中国在美国的可口可乐州,并且是与民生相关的三大中国品牌之一。只有升值不会贬值。”
因此,2009年,陈发树从百威英博集团手中收购了青岛啤酒7.01%的股份,成为该公司的第三大股东,交易价值高达2.35亿美元。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交易额已接近3亿港元。陈发枢对青岛啤酒的收购解除了第二大股东朝日集团有限公司的担忧,并使陈发枢成为“最全国性”的私人企业家。
2012年6月,陈发枢以每股47港元至48.55港元的价格出售了3200万股青岛啤酒,套现15.04亿港元至15.54亿港元,并再次获得没有悬念的大胜利。。到目前为止,Chen Fashu的投资已扩展到零售,采矿,旅游,工程和房地产行业的公司。除新华都外,还包括紫金矿业,华富饭店,武夷山旅游,青岛啤酒,重庆俊枢,香港华城,香港澳门信息等。
与陈发树的三项主要投资规则相比,不难发现,无论是紫金矿业,武夷山旅游还是云南白药,它们都完全满足了这三点。
陈发枢声称自己每年都能获利,“我每年都能在熊市中赚钱。”云南白药的股权转让可能是陈发枢二十年来首次投资。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云南白药本身的投资确实是一项非常具有战略意义的投资。陈发枢预测,2008年其市值将在5年内达到1000亿美元。后来,当云南白药市值最高时,它冲到了900亿元以上。
失败失败,或者可以说投资本身并未失败,这也延续了陈发枢一贯的投资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