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您参考的几个文件:
1.《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特殊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第1条规定:房地产投资和合资企业,投资,联营被投资方以土地(房地产)为股票价格对于投资或作为合资企业的条件,将房地产转让给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将上述房地产重新转让给投资,联营企业,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第1条,以无形资产和房地产投资形式投资于股票,并在收益中分配利润投资者,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营业税。
第三,应针对物业的增值部分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
第一项规定规定:无形资产和房地产股份的投资,与接受方的利润分配以及对投资风险的共同责任均不缴纳营业税。
第2条: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第3条:《营业税项目评论(草案)》(国税发〔1993〕149号)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应予废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投资或无形资产投资收取营业税征收固定利润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90号)规定:
根据《营业税项目注释》的相关规定:
投资房地产或无形资产投资股票而不与投资者一起冒险并收取固定利润的行为。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应征收营业税:
投资房地产和土地使用权以投资股份和收取固定利润属于将土地,房屋等转让给他人使用的业务,应根据租赁行业的税项征收营业税。服务业税收项目;
投资拥有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版权,商誉等的股份,并收取固定利润,这是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应缴纳营业税关于无形资产的转让。
财税[2002] 191号,国税函[1997] 490号和国税发[1993] 149号文件条例的结合,从以下四个层次把握文件的精神:
1.投资有形资产和房地产的股票,并与接受者分配利润,并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如果将房地产或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投资作为股份,并收取固定利润,则将根据服务业税项中的租赁业项征收营业税;
3.如果您投资无形资产中的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版权和商誉的份额并获得固定利润,则将根据转让的无形资产的税项征收营业税;
4.对于简单的股权转让,不收取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