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天堂是那些吸引外资并繁荣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确定国家或地区的一定范围,并允许外国人投资和从事各种经济,贸易和服务活动,获得收入或拥有财产的避税天堂不对其征收直接税,不实行低直接税率或不实行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所谓的“避税天堂”是指吸引外资并繁荣国家或地区经济,确定国家或地区的一定范围,允许外国人在此投资并从事各种经济,贸易和服务活动的避税天堂,获得收入或拥有财产但不对其施加直接税,不实施低直接税率或实施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避税天堂主要是较小的沿海国家和内陆国家,甚至是小岛或“飞地”。他们的自然资源稀缺,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但是由于它具有某些“优势”,因此吸引了许多外国公司在此注册。除列支敦士登外,安道尔和摩纳哥以及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和荷属安的列斯群岛都是避税天堂。
最典型的避税天堂是英属维尔京群岛。该岛面积仅为153平方公里,但吸引了约40万家公司聚集在此,因为岛国政府于1984年通过的《国际商业公司法》允许外国公司在当地设立``离岸公司"",并且提供极为优惠的政策和配套的金融服务。
正是这些避税天堂拥有宽松的政策环境和良好的金融服务,使它们成为某些公司避税的“天堂”,并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反避税的主要目标。国际组织。
2009年4月9日,“ Tax Haven”仍将存在很长时间
最近,“避税天堂”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近发布了最新的税收绩效评估报告,并公布了三个清单。第一个是“黑名单”。菲律宾,马来西亚,哥斯达黎加和乌拉圭这四个国家被包括在内,因为它们拒绝遵守国际公认的税收标准。第二个是“灰色清单”,其中包括瑞士,卢森堡,比利时等38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已承诺在银行保密系统或税务信息交换方面做出努力,但实际上尚未投入实施。第三份清单是“白名单”,其中包括40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实际上符合国际通用税收标准。
列入“黑名单”和“灰色名单”的某些国家和地区自然是“不高兴的”,因此并未将自己视为“避税天堂”。自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以来,“避税天堂”蓬勃发展。尽管过去的一些批评很轻松,但近年来,一些发达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已公开表示将接受制裁。很少。在刚刚结束的伦敦G20金融峰会上,各国领导人同意对拒绝合作并准备实行制裁的“避税天堂”采取行动。在压力下,被列为“避税天堂”的一些国家或地区表示,他们将改变过去的做法,积极合作并按照国际税收标准行事。因此,人们预测“避税天堂”将逐渐消失。
那么,“避税天堂”会真正消除吗?我认为“避税天堂”不会在世界上消失,而且会长期存在,但是他们的日子不如从前,他们或多或少会采用一些符合国际税收标准的做法,即,适用于跨国纳税人。在为避税提供便利方面会有所融合。
首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跨国纳税人可以通过两种主要方式来减轻其税收负担:逃税和避税。逃税是非法的,避税是税法中的漏洞,而不是非法的。跨国纳税人通过避税来减轻税收负担的做法将长期存在,选择使用“避税天堂”避税仍然是避税的重要方式。
其次,这次有些发达国家强烈反对“避税天堂”的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由于经济衰退和财政“紧缩”,需要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来打击避税和增加税收税收;其次,国际金融危机使人们意识到加强国际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打击不合作的“避税天堂”将有助于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在一些发达国家,与逃税和避税作斗争需要避税天堂的合作。最重要的需求之一是从银行获取有关客户的信息,这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保密法有影响。以瑞士为例。它的银行保密系统已经使用了近三个世纪。由于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瑞士的银行已经能够吸收世界各地的庞大资产。如果瑞士想修改其银行保密系统,一方面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另一方面,即使对相关系统进行了修改,其优惠税收政策仍然对客户具有吸引力。
再次,根据OECD的描述,“避税天堂”的主要特征是极低或没有税收,不透明的金融信息和税收系统,以及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的避税和洗钱活动国家和地区提供便利并破坏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从这个描述中可以看出,“避税天堂”不是指低税区或非应税区,重点是有些国家或地区不为有税国家提供合作,也没有提供相关的税收。税务信息交换。如果“避税天堂”国家和地区在交换税收信息方面提供合作,则实施优惠税收政策以吸引客户是他们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