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二)从两个以上的单位取得工资薪金。在中国的位置的。
因此,当收到2个单位的工资时,除了在单位扣缴并支付单位工资时通常扣缴和扣缴个人所得税外,个人还应选择一个主管税务机关作为付款人所在单位自行声明交税。
否则,税务机关将遵循《税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未作纳税申报,未支付或少付应缴税款,则税务机关将追究未缴税款或付款不足罚款和滞纳金的罚款应为未缴或未缴税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
当前更多避免税收的方法是将薪金的一部分包括在工资单中,而发票的其余部分得到补偿,或者公司为员工提供食宿,从而降低了薪水。
但这仅对低薪员工有影响。如果收入很高并且税率在25%-45%左右,那么仅使用财务方法的效果就会稍微中等。如果要有效地避免税收,可以使用其他方法。
例如,在税收低迷时期为员工成立私人企业,享受地方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这种政策通常非常强大。步骤如下:
1.高薪人员建立个人独资企业,与原始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将原始劳资关系转变为合作服务关系。
2.原始公司以服务费的名义向独资企业支付了原始工资。
3.独资公司收取费用后,开具发票,注明原始公司的服务费,原始工资用作输入发票,以抵消费用。
第四,通过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对独资企业的收入按超额累进税率5%-35%的税率征收,最高个人税率为3.5%。
这样,可以避免45%的个人所得税,3.5%的个人所得税和3%的增值税。如果年薪为100万,则只能缴纳68,000的综合税。
(1)使用税款避税。一般来说,您的劳动报酬收入的获得方式直接影响您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税法规定,当一项活动的收入超过1个月时,支付间隔超过1个月,并且每个月的收入都包括在其中。如果间隔不超过1个月,则每个收入金额的计算。然后,在向他人提供劳务时,需要根据劳动合同合理地安排每月收取的劳务费数量和纳税年度的实际支付数量,以达到避税目的。
(2)采用被服务方提供的某些服务以避免税收。例如,被服务方向提供劳务的一方提供餐饮,运输和其他服务,相当于增加了提供服务的一方的成本并减少了劳动报酬总额,从而保持了劳务的应税收入低在税收层面上。由于另一方提供的食品和运输服务可能是劳务提供者的日常支出,因此,如果他们用自己的收入来购买,他们在缴纳所得税时通常无法扣除。减少,但同时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这比直接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但缴纳更多的税收更有利,因为这使劳动报酬获得者总体上保持较高的消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