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价格不超过5000元的,免征;超过5000元的,按照货物海关规定的完税价格征税。例如,尼康7100就是5000多元。无论您购买了多少价格发票,都会根据海关系统评估价格。假定评估价值为6,000元,并征收10%的税。6000 * 10%= 600元。这是全额税收。
我希望您能消除您的疑虑。
有几个问题,但这取决于海关在特定切入点的现场酌处权:
1.被带出中国的人如果能提供相应的出境申报记录,则可以免税;
2.对于在国外购买的自用物品,在合理的自用范围内,免税额为5000;
3.在国外购买的个人物品,超过5000件的物品应全额征税;
4.在国外购买的个人购买物品(例如属于国家未免税的20种商品的物品)不予豁免
5.以上所有内容均基于合理的量供个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