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和销售的生产者在销售时是消费税的纳税人,例如酒精;他们将不再计算和再循环消费税。例如,批发和零售的卖方不是消费纳税人。
生产企业可以建立独立的会计相关销售公司,以低价向生产公司出售应缴消费税的产品,然后销售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实际的批发和零售企业。
目前,生产和销售企业可以根据可自由控制的“低价”来计算和支付消费税。
计税依据:同类产品应税价格或销售价格的构成({}}实例({})A公司委托B公司使用不同的方法加工一批价值200万元的原材料,该产品的价格为1500万元。
半成品消费税率为30%,乙成品消费税率为50%,而税率则为25%。不同方法的税负如下:({}}选项1:加工成半成品A,回收并加工成B产品进行销售,加工费为150万,继续加工成B的成本为200万(())方案2:加工并销售为B产品,加工费320万(())选项3:自行加工和销售B产品,费用450
选项一
组成税价格(())(1)(200 + 150)/(1-30%)= 500(())(2)1500×50%= 750
由于消费税(())(1)500 * 30%= 150(())(2)1500×50%-150 = 600
税后利润(())(1500-200-150-200-750)×75%= 150应缴消费税
方案二
组成税价格(())(200 + 320)/(1-50%)= 1040
由于消费税({}} 1040×50%= 520个销售不征税
税后利润(())(1500-200-320-520)×75%= 345
第三个解决方案
组成税价格
1500
由于消费税(())1500×50%= 750
税后利润(())(1500-200-450-750)×75%= 75
第二个计划很好
主要是计税依据
消费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和固定税率。消费税税率表的选择主要根据应税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对于一些具有基本供求平衡,小价格差异和标准计量单位的消费品,选择简单方便的税率;对于差异较大的消费产品和未标准化的计量单位,选择价格和税收联系的比率。纳税人有多种等级的消费税率,因此没有太多的税收筹划空间。
1.计算不同应税产品的销量和销量
在企业的业务流程中,经常会发生同一企业生产不同的含税产品并单独出售的情况。从减轻税负的角度出发,企业应严格分别计算各种含税产品的销量和销量,否则将面临统一对所有产品征收高税率的可能性。
2.合理确定商品的销售价格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啤酒出厂价每吨3,000元以上(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单价为250元/吨。单价税为220元/吨。娱乐业,餐饮业自制啤酒,单位税额为250元/吨。啤酒消费税率是特定的固定税率,同时,根据啤酒的单价,它是完全累进的。完全累进税率的一个特征是,在临界点,税负发生显着变化,并且税负的增加将大于税基计算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使用关键点法规适当降低产品价格,从而增加税后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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