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是指关联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转让无形资产时设定的价格。在跨国经济活动中,使用关联公司之间的转移定价来避税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逃税方法。通用方法是:高税率国家的企业出售商品,提供服务,并将无形资产转移到其低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资产价格低廉;低税率国家的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将无形资产转移给高税率国家的分支机构时设定高价。这样,利润就从高税国家转移到了低税国家,从而达到了减轻其税收负担的目的。
英文的“ Taxshield effect”是Taxshield(盾是指盾,保护)。这是美国经济学家佛朗哥·莫迪格利亚尼(Franco Modigliani)和默顿·米勒(Merton Miller)在研究现代资本结构时提出的避税理论。用外行的话说,税收保护效应是指跨国公司为了降低税收而使用贷款而不是股票进行投资或融资,以减少税收,或称为资本稀疏。现在,这已成为跨国公司避税的主要手段。针对这种现象,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开始研究制定相应的反避税措施。
避税效果是指具有较高的会计和税收知识,掌握现行税法政策,在不违反税法的基础上合理避税。
避税原则:
1.合法或不违反原则
为了合理避税,应使用现行税法的相关法律,国际惯例等作为法律依据。在熟悉税法的前提下,应使用税法构成要素的税负来合理避税,并选择最佳的纳税计划。合理避税的最基本原则或特征是遵守税法或不违反税法,这是偷税,逃税,欠税,抵制和欺诈的主要区别。
2.保护原则
由于中国大多数税种的税率和征收率都不是单一税率,因此某些税种的扣除率和出口退税率也不同。纳税人应避免缴纳过多税款。当同时经营具有不同税率的商品和服务时,在出口商品以及同时经营应税和免税商品时,它们必须分别设置帐户,并分别以不同的税率(退税率)(它不同于财务会计的会计原理);有混合销售银行时,要掌握计税原则。另外,由于增值税受特殊发票扣除制度的约束,因此至关重要的是,依法获得并仔细检查并妥善保管特殊发票。对于纳税人,这是一种保护措施。否则,不仅会减轻负担,还会增加税收负担。
3.有效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体现在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价值上,例如销售(业务)收入的确认,可抵扣项目的确认,增值税进项税的确认和扣除时间以及确认销售税和销项税时间。出口退税申报时间。在减免税方面存在及时性问题。此外,如果程序税法和实体税法发生变化,遵循“新程序,新实体”的原则也是及时的。
4.总体综合原则
在进行合理的避税时,我们还必须考虑与之相关的其他税种的税负效应,进行总体规划和综合衡量,以实现最低的总税负和最长的税负。避免顾顾彼此错过了,才亮起。概括地说,从一个小的角度来看,人们不能只关注个人税的税收负担。如果少缴了一种税,另一种是否有可能多缴?因此,我们必须关注整体税收负担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