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免租期如何避税,厂房融资租赁避税

提问时间:2020-04-25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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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5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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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免租期内如何缴纳增值税

在租赁合同规定的免租期内,出租人无需像销售一样支付增值税。没有增值税。

承租方免租期会计处理如何做

答: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情况下,承租人应在整个租赁期内分配总租金,而不是在租赁期后的整个期间内用直线法或其他合理方法将其除以扣除租金支出应在免租期内确认。

如果出租人负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则承租人应从租金总额中扣除费用,并在租赁期内分摊租金余额。

2.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1)自租赁期开始之日起的会计处理:

借款: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成本中的较低者)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贷款: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2)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分配的会计分录:

借款:财务费用(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进行中的建筑工程等(符合大写条件时)

贷款:无法确认的融资费用

举例告诉您,出租房屋免租期内要不要缴纳增值税

租赁协议中与该协议约定的免租期是基于满足一定租赁期限的前提,而不是“免费”礼物。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与降价时间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第86号公告》第7条规定:“纳税人出租房地产,租赁合同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点试点实施办法》。 《增值税》(财税[2016] 36号)被视为第14条规定的销售服务。”

今年初,A公司向B公司租了两间闲置房屋,租期3年。B公司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建议,由于房屋闲置了很长时间,需要搬迁之前需要翻新,因此A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给予了三个月的免租期折扣。甲公司的财务人员在支付增值税时对是否应将免租期视为销售表示质疑。每个人都不同意。免租合同是否规定免租期应视为营业税?

根据上述规定,甲公司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免租期不属于视同销售服务,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免租期的租金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政策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使用固定资产,包装材料或其他有形资产使用权的收入。租金收入,应根据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日期确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 79号),如果租赁合同或协议约定租赁期为年,租金是预先支付的,出租期间,出租人可以按照收支相抵的原则,将上述确认收入包括在内,并分期平均计入相关的年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1)根据应计原则不能完全确认预收的租金收入,应根据承包商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税收和会计确认收入将产生及时性所不同的是,企业当年收到的租金收入应予增税,应提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并应按企业所得税征收。

(2)国税函[2010] 79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补充修正,是指企业在租赁期内预收一次性租金收入可以在租赁期内根据权责发生制,年收入平均分期计入。但是,出租人必须分两个阶段平均分期确认租金收入:首先,合同或协议规定租赁期为年际。其次,房租是一次性的预付款。

因此,公司所得税未在2017年至2018年的两年免租金期内确认收入,而200万元的年租金收入则在2019年至2021年确认。会计应遵循权责发生制,2017年至2021年平均年收入为120万元。因此,2017年和2018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必须减少120万元,2019-2021年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减少80万元。

提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收和土地价格扣除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6号)第7条规定。在此期间,它不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约定的免租期不视为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市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121号)房地产,由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有免租期的,免租期由财产所有人按照财产的原价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