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偷税避税大事件,电子商务下避税问题探讨

提问时间:2020-04-25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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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5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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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偷漏税及电子商务避税边界的含义?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的探讨

电子商务是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全新的交易方式。它发展迅速,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它的出现将改变现有的业务形式,流通体系和营销方式,它将成为21世纪最有潜力和最活跃的交易方式,但同时也挑战了我国现有的税收和征收模型系统。如何面对这一挑战并提前计划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问题。本文打算对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进行一些讨论。

1.电子商务引起的税收问题

1.重新定义常设机构的概念。在当前的国际税收中,“经合组织模式”和“联合国模式”使用“常设机构”的概念。常设机构是指企业在国家领土内进行全部或部分业务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包括管理场所,分支机构,办公室,工厂,经营场所等。根据国际惯例,只有在某个国家设有常设机构并获得该常设机构的收入的企业才能被视为从该国获得了收入,因此该国将对其征税。但是,电子商务完全建立在虚拟市场上,完全打破了空间的界限,使传统的固定营业场所的界限更加模糊。企业的贸易活动不再需要由原始的固定营业场所,代理商和其他有形的机构来完成。大多数产品或劳务服务并不需要企业的实际外观。他们只需要使用预先批准的软件来加载服务器。满足付款等先决条件后,就可以将服务器中的数字商品下载到任何地方,这与签署销售协议完全不同。因此,电子商务不依赖于传统意义上的常设机构,互联网上的电子邮件地址与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并且机构的位置不能仅凭其来判断。信息。因此,不清楚的常设机构概念已成为税收的障碍,需要重新定义。

2.确认税收管辖权。国际税收管辖权可以分为居民税收管辖权和区域税收管辖权。一般来说,发达国家的公民有大量的国外跨国经营活动,可以获取大量的投资收入和营业收入。因此,发达国家将重点放在维持居民自己的税收管辖权上。作为发展中国家,他们更愿意保护自己区域税收管辖权。但是,无论实施哪种管辖,都必须遵守地区税收管辖的优先原则。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跨境营业收入的征税不仅限于国际税收管辖范围的划分,还更多地归因于电子商务交易的数字化,虚拟化,隐蔽和电子支付方式。在判断交易场所的使用地点,提供服务和产品方面存在困难的问题上,地区税收管辖权已失去应有的利益。因此,税收管辖权的重新确认问题已成为电子商务背景下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要问题。

3.征费对象性质不明确的问题。当前的税制基于有形交易,并针对有形商品的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规定了不同的税种和税基。互联网模糊了有形商品和服务之间的界限,将以有形商品形式提供的商品转变为数字商品。企业可以通过任何站点向用户发布专利或非专利技术以及各种软件产品。用户只需要通过相关密码打开产品或从网页下载产品,也可以复制它。例如,如果您出售一本书,而介质是纸,那么如果将这本书制成CD,其物理形式将发生变化。在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方面,很明显,书籍很容易收税,而光盘销售则更难收税。

4.税收和监管问题。

浅议电子商务税收问题

电子商务模式下的阿里巴巴淘宝调查与分析(论文题目)

摘要:本文从介绍北美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和中国的发展趋势,并结合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来描述电子商务的起源和中国当前的发展战略,走向近代中国的现代电子。业务发展情况:阿里巴巴淘宝,腾讯拍拍,易趣等国内公司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发展动态进行分析。

1.电子商务简介

1.电子商务的概念和定义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从字面上意味着使用先进的电子技术从事各种商业活动。电子商务的本质应该是一套完整的网络业务管理和管理信息系统。更具体地说,这是一种使用现有计算机硬件设备,软件和网络基础结构以及通过某种协议连接的电子网络环境来执行各种业务活动的方式。这是一个相对严格的定义。坦率地说,电子商务通常是指使用Internet进行商业活动的方法,例如在线营销,在线客户服务,在线广告和在线调查。

2.电子商务的起源

电子商务起源于美国。现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是在Internet商用之后的1990年代中期在美国出现的。它的含义是指在Internet上(包括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进行的商业交易,或诸如Internet之类的经济活动,作为促进,购买和结算产品和服务的手段。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的概念是由美国学术界在1996年左右正式提出的。目前,该概念已被全世界广泛接受。但是电子商务的发展实际上可以追溯到1970年代。也就是说,电子商务在互联网流行之后并没有凭空出现,但是它有着深厚的发展基础,即EDI业务已经应用了20多年。

EDI(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数据交换)可以说是电子商务的前身,它是指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业务交易的公司,以电子方式传输标准化和固定格式的业务交易数据。EDI诞生于1970年代后期,其主要推动力是国际贸易的激增,对“无纸化”贸易数据传输的需求以及当时网络技术的初步发展。EDI发展迅速,许多大公司选择EDI作为转移订单,发票,运输通知和其他常用业务文档的安全快捷方式。例如,自1980年代初以来,美国最大的商业连锁公司沃尔玛就已经使用电子订购系统在商品配送中心与供应商和购物中心之间实施电子订购。EDI代替了传统贸易单据和单据的手工处理,大大提高了贸易数据处理的效率,并极大地促进了发达国家国内贸易和相关国际贸易的发展。但是,在1991年Internet正式开放用于商业活动之前,EDI已在专用网络的租用专用线路上实施。这种类型的专用增值网络(VAN)使用起来非常昂贵,并且通常仅由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使用。扩大其应用范围。Internet的出现恰好克服了EDI的缺点。它具有成本低,覆盖范围广和服务功能更好的特点。它可以满足中小企业电子数据交换的需求。因此,基于Internet的EDI发展迅速,传统的EDI服务已逐渐减少。不仅如此,基于Internet的EDI还将电子交换的范围从票证和文件扩展到了全方位的商业信息,从而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

Internet上的现代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三个领域:信息服务,交易和付款。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商务广告;电子采购交易,电子交易凭证交换;电子付款和结算以及售后服务在线服务。主要交易类型是企业对个人交易(B到C模式),企业对企业交易(B到B模式)和(C到C模式)消费者和消费者。电子商务涉及四种类型的实体:客户(个人消费者或企业集团),商人(包括卖方,制造商,存储和运输公司),银行(包括卡发行商,收单方)和认证中心。

电子商务是Internet爆炸性发展的直接产物,也是网络技术应用的新发展方向。互联网本身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和高效率特性也已成为电子商务的固有特性,并使电子商务大大超越了其作为一种新型贸易形式的价值。不仅会改变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也将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和结构。

1。电子商务以电子方式将传统业务流程数字化。一方面,电子流代替了实物物流,可以大大减少人力,物力和成本。另一方面,它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因此交易活动可以时间无处不在,大大提高了效率。

2。电子商务的开放性和全球性为企业创造了更多的贸易机会。

3。电子商务使企业能够以类似的成本进入全球电子市场,使中小型企业具有与大型企业相同的信息资源,并提高了中小型企业的竞争力。

4。电子商务重新定义了传统的流通模式,减少了中间环节,并使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易成为可能,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整个社会经济的运作方式。

5。一方面,电子商务打破了时空的壁垒,另一方面,它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为各种社会经济因素的重组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从而影响了经济的布局和结构社会。

电子商务是指使用简单,快速和低成本的电子通信方法,使买卖双方在不开会的情况下进行各种业务活动。电子商务可以通过多种电子通信方法来完成。很简单,例如,如果您通过呼叫或传真与客户进行业务活动,则这似乎称为电子商务;但是,人们正在讨论的电子商务主要由EDI(电子数据交换)和INTERNET完成的。尤其是随着INTERNET技术的日趋成熟,电子商务的真正发展将基于INTERNET技术。因此,有人将电子商务称为IC(INTERNET COMMERCE)。

从贸易活动的角度分析,电子商务可以在多个环节中实现,也可以分为两个层次,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例如电子商务条件,电子商务,电子合同等。 。;最完整,最高级的电子商务应该能够使用INTENET网络执行所有贸易活动,即,完整的信息流,业务流,资金流以及Internet上的部分物流,也就是说,您可以从中找到客户从一开始,就一口气通过互联网进行谈判,订购,在线支付(收据)付款,电子发票,电子报关单,电子税款支付等。

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涉及许多方面。除了买卖双方,还必须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分销中心和其他机构加入。因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各方实际上并不互相见面,所以整个电子商务过程不是物理世界业务活动的副本。电子商务中使用了诸如在线银行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数据加密,电子签名和其他技术之类的条件起着重要而不可或缺的作用。

1.1电子商务的分类和模式

1.1.1按业务运营模式分类

(1)完整的电子商务:也就是说,整个交易过程可以通过电子商务来实现和完成。

(2)不完整的电子商务:是指电子商务无法完全实现和完成的交易。它需要依靠一些外部因素(例如运输系统)来完成交易。

1.1.2按电子商务应用程序服务领域分类。

(1)企业对消费者(也称为企业对个人客户或企业对消费者对消费者B到C)的电子商务。

电商如何避税

电子商务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全新的商品流通形式。信息内容,整合的信息资源,商业交易和合作交流是这种形式的基本含义。计算机网络(主要是Internet)是要实现此表单的基本支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活动形式,将带来前所未有的革命,其影响远远超过了商业活动本身。电子商务不仅是一种新的销售渠道或一种新的业务运作方式,还是知识经济运作和发展的最佳方式。代表了贸易的未来发展方向;它会影响一个国家在未来全球经济和技术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将影响人类社会的生产和运作,人们的生活和就业,政府职能,法制和文化教育。各方面都会带来非常深刻的影响。

税收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并获得主要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也已受到电子商务的深刻影响。

1.电子商务加剧了避税问题

(1)避税的原因

避税和反避税一直是税收工作中的主要问题。避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不合法的方法。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安排业务和金融活动,可以达到避免或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避税的原因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原因:

1个主观原因:对于纳税人而言,无论纳税多少公平合理,都意味着纳税人的直接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受到这种物质利益的刺激,纳税人将采取各种手段来避税,减轻税收负担并实现利润最大化。

2客观原因:主要原因是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收差异,例如国家行使的税收管辖权差异,国家的税收结构和税收负担差异,国家的税收减免制度,税收优惠政策差异等。由于存在这些差异,纳税人可以使用居住,收入和财产的转移以及通过国际避税天堂来实现避税。

(2)电子商务进行税收转移

目前,国家/地区的税制差异很大,即使在同一国家/地区的不同地区也存在一定差异。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跨区域和跨境产品的买卖仍占整个贸易的有限比例和份额,而在线交易则打破了各个地区和国家的局面。

对于企业而言,他们将涌向税负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并建立网站在此开展业务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对于高税率国家或地区的消费者,他们将促使他们通过互联网从税率低的国家或地区购买商品,这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税收转移。

尽管在中国征收什么税率和税率,但它们完全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但是当前的税收任务仍然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计划分配方法来执行的。除了不同地区不同的财政优惠政策外,在线贸易还可能带来新的税收转移问题。

(3)电子商务加剧了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地域分隔,商业交易不再具有地域界限,但是税收也必须由特定的国家实体征收,并且这些实体必须在各自的特定领域缴税。利益存在差异。在无国界的免费网络空间中,互联网用户非常机动且隐蔽,税务机关很难跟踪和确定服务的位置以及产品的使用,从而导致无法开始收税。

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成熟,公司将更容易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交易的地点,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较弱的地区管辖权。

(4)互联网为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高科技手段

Internet的全球性,无边界和高科技性质不仅为公司提供了最大化利润的手段,而且还增加了避税的可能性。在避税天堂和公司中建立基地将变得轻而易举。任何公司都可以在避税天堂中使用其网站进行业务谈判和与外国公司进行贸易。依照税法规定建立营业地点,并且只能将该国家/地区视为库存仓库。随着银行的网络和日趋完善的电子支付系统。一些公司已经开始使用电子货币在免税的“在线银行”中开设基金帐户来开展海外投资业务,并且在税收管辖权的“选择”方面变得更加灵活。加密技术的发展极大地加剧了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身份和交易信息的难度。很难确保纳税人或交易号不符合税法。这表明避税与反避税之间的斗争将变得越来越激烈。

(5)电子商务增加了税务审计的难度

1要使税务机关进行有效的收款和管理审核,他们必须拥有大量有关纳税人应纳税事实的信息和准确的证据。因此,各国的税法普遍规定,纳税人必须忠实地保留帐户,并保留账簿,会计凭证和其他与税收相关的材料长达数年。供税务机关检查。这奠定了跟踪和审计帐户的法律基础,作为税收收集和管理的基础。但是,在Internet的独特环境中,由于各种账单都以电子形式存在,并且电子凭单可以轻松地修改而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因此传统的凭单跟踪审核失去了基础。2电子商务的发展刺激了电子支付系统的改进。网上银行和数字现金的出现将跨境交易的成本降低到了可与国内成本相当的水平。一些银行已经在线开设了网上银行。目前,国内银行一直是税务机关的重要信息来源。如果信息来源是一家海外银行,那么税务机关将很难监控付款人的交易,从而对逃税者造成重要的威慑作用。数字现金可随时用于通过网络进行转移和结算,从而避免了存储和运输大量现金的麻烦。另外,数字现金用户可以使用匿名方法,这很难跟踪。比现金货币更难控制和收钱。快速,交易量更大。

3随着计算机加密技术的发展,纳税人可以使用加密,授权和其他保护方法来隐藏交易信息。税务机关必须严格执行纳税人的知识产权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广泛收集纳税人的交易资料并做好税收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困难。

2.应基于互联网建立一种新的税收收集和管理模型以防止反税收

这种模式主要是为了建立一个专门机构,以快速应对电子商务中的避税问题,并负责提出措施来建立常规或计划外的跨地区税务机构或跨境税务机构联系系统,以应对跨地区或跨边界的偷税漏税情况。特别是,必须密切注意跨国集团内部实施的转让定价方法的更新,及时采取措施弥补漏洞,并由结算机构代扣代缴税款。具体的实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

(1)完善《税收征管法》,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法律依据

1建立特殊的电子商务税收注册系统。从事电子商务交易的纳税人必须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特殊电子商务注册,填写相关的电子商务税收登记表,并提交相关的网络信息,例如公司网站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和计算机加密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关键备份。

2严格实施财务软件备案系统。对于发展电子商务的企业,税务机关必须实施严格的财务软件备案系统。财务软件备案系统的实施要求企业使用财务软件向主管部门提供财务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和密码等信息,这些信息只能在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使用。

3为电子商务交易启用特殊发票。所谓电子发票是指纸质发票的电子图像。这是一系列电子记录。通过电子商务完成每笔交易之后。必须开具专用发票,并且必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已发行的专用发票发送给银行,然后才能结算电子帐户的付款。同时,纳税人在银行中建立的电子帐户必须在税务机关注册,并应使用真实居民身份证来促进税收的收集和管理。

4采用电子税收申报。纳税人上网访问税务机关的网站。用户登录后,填写申报表并进行电子签名,申报数据将发送到税务局的数据交换中心。税务局的数据交换中心进行核查。并将验收结果退还给纳税人。如果验收成功,则数据信息将被传输到银行数据交换系统和国库,然后由银行进行分配。并将银行收据发送给纳税人以完成电子申报。

5确立电子书和电子账单的法律地位。新的《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生效,确立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同样清楚的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形成的数据消息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应尽早澄清《税收征管法》和《会计法》等法律文件,以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残留痕迹”的全球统一交易轨迹。

6阐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在获得授权并执行必要的手续后,税务机关有权查阅和复制纳税人的电子数据和信息,并且纳税人不得基于商业秘密和其他原因而拒绝。同时。税务机关有义务对纳税人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训练精通电子商务的税务专业人员

电子商务的税收收集和管理需要大量精通电子商务业务运营并具有扎实的税收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如果税务人员不能自己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也不能理解其运作机制,那么将无法进行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即使当局制定了非常完善的税收征收和管理条款,也算不了什么。可以说,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最大困难仍然是技术问题。因此,只能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只有通过改进收集管理手段,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才能充分利用现代收集管理手段。真正提高了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水平。

(3)税务机关参与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

电子商务的深远影响已渗透到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时。税务部门的参与是必要的。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涉及广泛。作为税务部门,它应主要关注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电子货币的使用管理,电子数据证据的合法性,电子商务交易的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发展。同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简而言之。实施这种新的收集和管理模式的关键在于,税务机关必须建立一定程度的信息连接并与银行,海关和其他部门共享。银行,税收和海关的融合以及建立社会化和标准化的税收保护体系是未来税收收集和管理的唯一途径。只有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和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的不断提高,我们才能对所有违法和与税收有关的情况(例如逃税)进行及时的在线核查,并避免流失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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